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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8-82392 发布日期:2018-01-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属各执法单位: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23日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银川市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一)。对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行使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二、附件三),通过机选和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局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根据行业监管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随机抽查事项2016年年内要达到各单位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2017年年底实现全覆盖。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查对象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局属各监管单位要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按照“双随机”要求,协调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保障各项的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常规媒体以及各类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能力。

附件: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市场主体或检查对象名录库;

3、执法检查人员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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