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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9-00162 发布日期:2019-08-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及安全监管科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7〕120号)以及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宁交办发2019〕180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银川市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各相关单位要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和执法力量、条件等,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事项,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的5%(对于市场主体数量特别多、主要通过信用监管等方式可实现监管的领域,抽查比例可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频率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对涉及重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和区域,以及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纳入重点抽查范畴,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可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完善双随机抽取方式。结合检查对象性质、重要性、代表性和工作实际,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如果存在应予回避的情形,应当重新选派。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市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需要对特定领域市场主体进行全覆盖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检查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于同一交通建设项目不同阶段的监督检查及市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部署的专项检查等具有连续性的检查事项,可以保持检查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规范随机抽查流程。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开展实地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开展行政检查,应当通过制作检查记录或者录取音视频的方式,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于检查过程中涉及的证据材料,应当依法及时采集和保存。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当场纠正的,应当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记录。发现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四)及时准确公开抽查结果。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将抽查结果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

(五)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各相关单位(科室)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专项督办,强化跟踪指导。对于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

(六)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科室联合抽查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对于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单位和科室间要积极探索采取集中抽查、联合抽查等方式,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避免多头重复抽查,提高抽查效率。

(七)建立与常规监管方式的衔接机制。将随机抽查与全面普查、专项检查、集中整治、重点督查等常规监管方式进行有机结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于涉及安全监管等事项,可对相关市场主体适时采取全面普查、重点督查等方式,确保监管效果。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普查的事项以及暂不宜通过“双随机”抽查开展的监管活动,要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理念,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八)积极推进信息化监管工作机制。以各相关单位(科室)现有的专业监管信息系统为基础,完善电子“摇号”功能和程序,对“双随机”抽查过程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加快推进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探索推进网络监测、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检查和监管方式,对重点监管对象逐步实现在线可回溯监管。

(九)创新监管工作体制。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创新监管体制,实现检查人员和监管力量的合理配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决策和执行相协调。要加强对“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保障专用检查设备的配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施工图”,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扎扎实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向深入。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尽快制定和完善每项抽查事项的“两库一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完善“双随机”抽取方式,规范随机抽查程序,及时准确公开抽查结果,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形成“双随机”抽查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和推广随机抽查制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各单位科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促各单位(科室按照要求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保障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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