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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21-00121 发布日期:2021-08-21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银川市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创新行业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动态调整“一单两库”

(一)制定年度抽查计划。2021年2月,我局制定印发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明确了对道路危险货物企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水运企业、机动车维护检测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七个方面的抽查任务,对2021年度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了责任单位、抽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动态调整“一单两库”。2021年上半年,我局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情况,我局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检查事项清单、一般检查事项清单以及“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了动态调整,梳理出了包括客运资格证年度审验、市区范围内非法营运、出租汽车规范服务行为等抽查监督事项,明确了其法律依据、检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通过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媒介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三、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我局统一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宁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局属执法单位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具体开展。

2021年上半年,我局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危货、客运、普货、驾培、维修、机动车检测、水运等7个行业共1228家企业抽取了7家企业进行检查,抽查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均能及时按规定采集和保存,如实记录抽查情况。抽查过程中广泛使用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设备,实施检查后将抽查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进行立卷、归档和保管,实现执法全程的可视化、可查阅。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宣传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抽查机制是一种新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目前宣传培训工作的开展还有所不足,尤其是广大市场主体对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知晓率还不高。下一步的工作中,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将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主动学习推广“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检查执法能力。加大“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知晓、理解、接受新的监管方式。充分运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等方式,促进随机抽查公开透明,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他律作用。

(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衔接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各项相关制度尤其是信用信息应用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现有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存储、共享与应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对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具有主要的意义。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自治区、银川市相关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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