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化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发布2026年银川市交通运输领域春运春节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抽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警示案例。
一、案例详情
2026年1月19日,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春运春节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发现宁夏中杭物流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企业出现安全隐患。一是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未有效管控,所属营运车辆2025年10月至12月期间存在违交通法行为68条,违法情形涉及车辆超速行驶、超载装运、违反禁行、闯红灯等,被公安交管部门列为高风险企业。二是营运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情况,宁AN7031/宁AME11挂车辆因非法改装被外省市交通执法部门查处。三是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失管失察。该企业未按照“四强六严”措施统一调度车辆,部分车辆实际驾驶员系临时“顶班”人员,与电子运单记录的驾驶员、押运员信息不符,未办理入职手续并依法开展岗前教育培训和考核。四是动态监控员替岗、脱岗。近2个月,在专职监控员不在岗的情况下未及时调整补充,由安全员顶替履行监控员职责,致使行车风险隐患长期放任不管。
二、调查处理
鉴于上述情况,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执法监管单位对该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措施,并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行挂牌督办。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企业涉嫌未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案例分析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只关注拓展货运业务、扩大经营规模,对安全隐患长期抱有麻木思想和侥幸心理。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未认识到及时处置动态监控平台中的违规报警是有效管控车辆运行风险的重点,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严重不足。二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该企业共有35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但安全管理模式仍为“作坊式”管理。检查当日专职监控员不在岗,由安全员顶岗,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难以对实际运行车辆进行有效管控。三是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该企业虽然制定了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但实际落实中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定期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开展深入检查,对长期存在交通违章行为视若无睹,处理手段单一,导致车辆行车隐患长期存续。
四、警示意义
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身体力行推动压实每一个岗位的安全责任是主要负责人的核心职责。同时,危货运输企业要对行车中的违章和违规报警高度重视和敏感,应当通过动态监控平台对车辆行驶过程的“三超一疲劳”违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并严肃处理,才能有效减少行车风险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若危货运输企业在管理中不重视监控平台的建设和人员的配置,或对平台预警的信息充耳不闻、放任不管,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