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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21-00064 发布日期:2021-06-23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达2021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目标的通知》(银消安委办〔16号)要求,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消防工作重点任务,现将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下达,请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按责,认真对照抓好贯彻落实,

一、共性重点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批示和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制。健全完善本部门消防工作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提高消防安全管平。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将消防工作纳入本系统年度综作管理目标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同考评。

(三)持续加大交通行业消防安全督导力度。依法督促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纳入本系统教育培训内容,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推进本系统和相关单位人员注册运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台”,开展线上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答题竞赛活动,定期组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五)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持续推进本单位、本部门消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各类消防安全项行动和夏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特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继续在交通运输系统内展电气火灾治理,全面提升行业系统火灾防控水平。

二、其他重点任务

  (一)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要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特别是承运易燃易爆介质的运输企业,做好日常消防设施、消防安全附件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驾驶员、押运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技能,确保安全运营;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在客运车辆、客运站管理中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对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消防应急预案、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在客运车站等场所逐步建立微型消防站,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督促货运企业、货运站(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尤其重点对货运站(场)的防火检查、微型消防站、消防应急预案、灭火救援演练、站(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气线路、从业人员消防技能培训等进行重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加强整改指导,加强水运企业消防安全技能指导,确保水运企业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到位,督促水运企业定期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以及消防应急演练;督促驾培企业、维修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攻坚行动。

(二)加强对公共交通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公交企业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场站、停车场、发车站点、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修理车间、库房、食堂、办公区域等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查火灾隐患,建立消防台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对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消防队伍的锻炼;加强对运营车辆的消防安全检查,安排专人对燃气装置、电器电路等车辆重点部位进行严格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每日要安排专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压力容器、设施设备使用环节,要逐一细致地排查,重点排查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到位,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等;针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部位、环节、区域要制定相关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要加强“三品”及其他违禁品的检查力度,严禁易燃易爆等其他危险品进站上车。

(三)加强对小口子林带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小口子林带和各公路养护站火灾隐患的检查,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严格落实林带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结合实际开展从业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以及消防实战演练,提高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加强新小公路防护林管理所及泵房的管理,严禁违规用火、违规用气、违规用电。

三、目标责任考核及奖惩

市交通运输局年终将根据本通知对所属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作为年终考核赋分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工作措施不到位的、敷衍了事的单位,局安委会将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发生较大和有影响火灾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

请各单位于6月9日报送年度消防工作安排,11月25日前向局安委办报告年度消防工作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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