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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21-00100 发布日期:2021-07-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有关科室: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坚决打赢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孙  瀚
    副组长:柯念国 谢继忠  张 静  杨学峰
    组  员:卢  鹏  周树宏 王天山 孙  潇  余继勇  蔡云秋  张质彬  高治波  白珂冰  董少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主任由张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孙潇同志兼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和企业工作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消除源头风险隐患
    1.滚动“清零”重点车辆隐患。6月底前,对重点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对重点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于7月底前清零安全隐患。要不断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监管,滚动清理安全隐患,确保年内“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9%以上,重型货车、挂车检验率、报废率分别达到90%、98%以上。全面落实重点车辆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分级管理和使用性质核查常态机制,加大交通运输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科室):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严格重点驾驶员准入管理。6月底前,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从业资格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存在异常情况的驾驶人,立即停止其营运资格,并责令7月底前整改完毕。加强重点驾驶人监督管理,建立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滚动“清零”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科室):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3.大力整治道路安全隐患。6月底前,对县乡道路安全隐患和“马路市场”“占道摆摊”进行全面排查。9月底前,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责任单位(科室):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处

   4.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组织学习,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要认真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动落实联合监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加大对交通运输领域隐患突出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惩处力度。

  责任单位(科室):局运输服务科、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市公路管理处、市公交公司

   (二)大力加强路面安全防控
   5.深化重点违法专项整治。深入分析研判交通违法区域性、季节性、方面性规律特点,要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专项整治与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持续开展“三超一疲劳”、和货车超限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科室):局运输服务科、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6.严查货运车辆突出违法。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按规定完成视频监控、出厂(场)称重检测等技防设施建设,强化站点治超、流动治超,依托超限检测站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配合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商务、公安耿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科室):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7.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6月底前,全面排查治理管养公路安全隐患,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科室):建设管理科、市公路管理处

   8.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水平。6月底前,全面排查一次管养公路恶劣气象影响多发点段,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与应急、公安、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完善监测、研判、预警发布、管控处置、反馈评估工作机制,优化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恶劣气象安全风险。
   责任单位(科室):局建设管理科、市公路管理处

   (三)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9.加强农村公路的管养,强化路政巡查,确保农村公路各种标志标牌和警示标志完好;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各种警示标志醒目齐全;推动农村班线客车区域化、集约化经营,推动城乡公交、乡村公交规划和线路开辟,压缩“黑车”非法营运车辆的生存环境。
   责任单位(科室):局运输服务科、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处、市公交公司

   (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0.延伸交通安全宣传触角。按照“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借助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6月底前,集中向“两客一危一货”驾驶员精准推送一批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
责任单位(科室):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11.深化交通安全警示曝光。6月底前,全面梳理今年以来的“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信息,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曝光。紧盯超限超载、超员超速等易产生安全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与公安、新闻媒体每月联合开展一次专项公示曝光,对严重违法驾驶员重点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效果。
  责任单位(科室):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单位、各有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扛起打好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全市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部署。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方案,制定具体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措
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切实落实到位。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要层层落实包抓责任制,制定包抓责任清单,形成上级包下级的责任体系。局安委办将不定时、不定期的对此次行动开展督导检查,直插基层一线,直指问题实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形势不稳、事故多发、管理薄弱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督办。
(四)加强信息报送,严格纪律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工作情况总结分析,按时上报工作情况。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处于6月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安排部署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专项整治期间,敏感性事件信息、重大交通事故快报、舆情信息等重要情况务必第一时间按规范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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