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

索 引 号:640100-115/2021-00146 发布日期:2021-11-20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有关科室: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落实。

附件: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明显反弹,安全形势严峻复杂。湖北十堰、辽宁沈阳、大连、河北邯郸等地相继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总理和刘鹤副总理,王勇、肖捷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开展城市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研究综合性解决方案,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自治区领导陈润儿书记、咸辉主席对排查整治提出严格要求。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

面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宁交安办函〔2021〕123号)和《银川市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银安办发〔2021〕56号),认真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总理等同志对燃气安全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对燃气安全工作部署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实抓细各项监管和防控措施,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坚决防止燃气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吸取事故教训情况、监督管理执法情况,督促企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检查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督促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检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全面加强燃气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孙瀚

副组长:柯念国谢继忠张静杨学峰

组  员:卢鹏 周树宏 王天山 孙潇 余继勇 张质彬 高治波 白珂冰 董少华 马瑞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主任由张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孙潇同志兼任。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和企业工作开展。联系电话:6888275传真:6888950

四、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排查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质资格、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情况、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准入情况,严格打击运输企业非法挂靠、托运、承运、装卸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违法运输、违规配送等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加大驾驶员、押运员日常安全培训力度,特别是燃气引发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培训。做好车辆技术检测,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严防燃气事故引发的各类事故。

(二)切实加强城市客运安全监管。市公交公司对所有在线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安全设备、消防器材、燃气装置、电气电路等所有硬件设施,安排专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还要对停运车辆做好日常监控,特别是停运车辆的电瓶、储气瓶等易燃易爆的设施设备进行妥善处置,全面消除车辆的不安全因素;加大场站、修理车间、充电站、油气站、食堂、库房、配电室的日常检查频次,针对液化气钢瓶、天然气气瓶、燃气锅炉等燃气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安排经验丰富、技术能力较强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人专查”,建立健全检查,加强监控,持证上岗,确保使用安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做好车辆气瓶的审

验,配齐配强车载灭火器,确保运营安全。

(三)切实加强用气环节安全管控。各用气单位要切实做好用气环节安全管控,即日起立即开展用气安全大排查,对燃气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专项检查,该配齐的配齐,该完善的完善,该更换的更换,对存在有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制定安全管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市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扩大宣传范围,普及安全知识。各单位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及其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普及燃气安全意识和常识。畅通安全生产热线和消防隐患电话等渠道,及时受理的各类风险隐患。

(三)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落实到位。各单位要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风险和隐患问题要全部建立清单台账,严格整治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大执法力度,按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打击燃气非法运输行为,全面预防事故发生。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前报送工作方案,12月23日前报送工作工作总结。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