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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12C/2022-00039 发布日期:2022-04-28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落实“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全力推动交通强国宁夏平安交通建设试点,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促进银川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安排,推动行业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行业各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推动各单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章制度、重要文件等纳入教育培训内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培育安全文化,加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活动,从内挖掘企业潜力,在外提升行业形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主题活动。组织并督促行业企业围绕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安全素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确保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应急管理部署到位。针对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春运、国庆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及时预警,提前部署针对性防范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统筹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和行业稳定,超前谋划、深入研判,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采取督导检查、分片包干等方式,强化现场安全监管,抓实抓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格班线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旅游包车等安全管理。完善应急准备,加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及时有效抢险保通。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故险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扎实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四)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意见,围绕建立安全改革发展体系、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健全依法治理体系、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基础保障体系、培育安全文化体系开展工作,落实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和执法监督责任两个体系,落实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落实,督促指导企
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局运输服务科、局海事港航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局项目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梳理安全监管重点和计划。结合年度工作,梳理本级安全监管重点,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强化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实现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深入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压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消除事故隐患。以“红线动”和“平安工地”建设为抓手,加大质量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水平。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排查隐患、有效治理隐患。督促施工项目加强标志标线、防护栏等交安设施的质量安全管控,严格开展竣工前质量安全验收,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安全可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处、局建设管理科、局项目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公路管养安全监管。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围绕非公路标识标牌、县乡道路、桥梁、公路施工、治污治砂、摆摊设点等,全面开展县乡道路环境整治安全监管。会同公安部门推动事故易发多发和车辆通行高风险等重点路段问题隐患治理。持续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强化联合执法。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旧
桥梁改造工程实施。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局建设管理科、规划监管科、局项目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落实长距离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安全监管,积极推进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800公里以上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强化安全监管。推动建立并实施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机制,做好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切实加强公交、长途客运、出租汽车(网约车)和重载普货运输安全管理。开展新业态协同监管,督促网约车、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按照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危货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应用,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市公交公司、局运输服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水路运输安全监管。认真做好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巩固安全治理成果。强化渡口渡船、浮桥、码头和景区船舶运行安全监管,推进航道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局海事港航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交通强国试点任务落实。按照交通强国建设宁夏试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的平安交通试点五项内容要求,构建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体系,切实打造监管责任分担,双重预防机制全面覆盖的平安交通治理新格局。以《宁夏平安交通建设试点任务清单》为抓手,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提升交通运输安全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两个专项治理。一是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要求,围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整治、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四个方面抓好交通运输领域集中整治,结合工作推进,加强工作督导、宣传和信息报送。二是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涉及燃气安全的排查整治。围绕燃气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质资格、培训考核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严格排查整治,严防非法违法运输燃气引发事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局运输服务科按职责分工)
  

  (十二)认真贯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中
““两个绝对”安全”精神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现安全发展理念明显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管控重大风险能力、治理突出问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一批顽瘴痼疾,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能力

  (十三)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责任制,各级单位党委(支部)对应急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应急管理的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协同,联合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强化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形成完备的预案体系。继续补充完善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强化预案刚性约束,做好上下级、同级、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的匹配衔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强化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水上运输和重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标准规范,不断健全隐患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运输服务科、局海事港航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交通运输专业队伍和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高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完善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强化重点地区保障,不断提升公路水路应急物资综合储备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应急演练和处置评估。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开展综合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实战能力。鼓励依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后评估和案例研究,逐步形成以演练、评估引领应急能力提升的导向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十九)加强“三年行动”的统筹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加强会商研判,聚焦重点任务,紧盯关键节点,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持续跟踪各项“任务单”推进落实。督促各企业抓好“任务清单”的部署落实。推进“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两个专项整治,确保问题清仓见底,继续推进铁路沿线专项整治,确保问题隐患不反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形成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具体制度,抓好成果验收。梳理不同领域和层级制度成果,完善长效制度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
  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将本单位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安排于4月28日前报送至局安委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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