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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1-0018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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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1-03-2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综合管理处 | 发布日期: | 2011-03-25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工委 银川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工委 银川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任务
分解表》的通知
银教办发﹝2011﹞33号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银川市教育工委 银川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银教党工委〔201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讨论制定了《银川市教育工委 银川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银川市教育工委 银川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总负责人:张晓沛
工作目标 | 工作任务 | 责任 领导 | 责任处室 | |
一、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正确的教育方向 | 1.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 (1)完成系统内学校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工作,继续扩大民办学校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和双培双带等活动,积极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为载体,以“四比三优两满意”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完善“党群共建”制度。加大教育系统党组织年度考核力度,推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 常文建 | 组织人事处 |
2.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2)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和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校。 | 常文建 | 组织人事处 | |
(3)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发挥课程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班级团队的教育合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健全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评价机制。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牵头,局团委配合 | ||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 (4)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沟通协调的检查考核和监督机制,扎实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 常文建 | 组织人事处 | |
(5)健全和扩大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和范围,加大政策、程序和办理结果公开力度,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注重分析网络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积极采纳凝聚群众智慧的意见建议,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陈海兰 常文建 | 综合处牵头,组织人事处配合 | ||
(6)加大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校乱收费的查处力度,积极争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 | 常文建 | 组织人事处 | ||
(7)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 | 马小林 常文建 | 教育教学处牵头,组织人事处配合 | ||
4.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 (8)制定《银川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第六个五年计划》,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突出工会的维权职责,照顾好老干部的学习和生活。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牵头,综合处、局工会配合 | |
(9)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加强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完善大额审批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学校资产和校舍档案规范管理。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 | 潘庆举 | 规划财务处 | ||
二、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 5.加强教育管理者队伍建设。 | (10)完善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 | 陈海兰 | 综合处 |
(11)举办校(园)长、书记培训班,不断增强管理者的民主管理意识,促进学校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加强学校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与工作绩效。 | 常文建 | 组织人事处 | ||
(12)加强各级财务工作人员管理和培训,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切实抓好后勤队伍建设,组织后勤人员进行分类培训。 | 潘庆举 | 规划财务处 | ||
(13)规范机关科室工作管理,适时进行轮岗和竞聘上岗,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 陈海兰 常文建 | 综合处牵头,组织人事处配合 | ||
6.大力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 (14)有计划、按步骤、分层次地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开展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装备技术培训,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将新招聘的教师安排到教学质量高的学校任教,提高新教师的教学基本功,缩短新教师的成长周期。加大校本培训力度,增强校本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教师培训效果测量和跟踪评价反馈制度。 | 常文建 | 组织人事处牵头,师资培训中心配合 | |
三、落实重点项目,努力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 7.制定完善各项教育规划。 | (15)制定《银川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银川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子规划。 | 潘庆举 | 规划财务处牵头,综合处、教育教学处配合 |
(16)全面启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认真制定完成任务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 陈海兰 马小林 | 综合处牵头,教育教学处配合 | ||
8.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 | (17)全面落实《宁夏开展“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七个提升”的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学校制定 “十个提升”的实施方案,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 陈海兰 马小林 | 综合处牵头,教育教学处、组织人事处、教科所配合 | |
9.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 (18)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县、乡(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 | |
(19)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指导县(市)区建设乡镇中心幼儿或利用闲置校舍举办村办幼儿园,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指导和示范辐射作用。城市区新建续建13所幼儿园,切实增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 潘庆举 | 规划财务处 | ||
(20)出台《银川市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新建成的市区幼儿园依据“政府投资建设、社会融资运营、保本微利运行、群众减支受益”的原则,按公建民营机制运行。制定《银川市公办幼儿园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公办幼儿园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牵头,组织人事处配合 | ||
10.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21)制定《银川市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县(市)区创建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任务。制定《银川市城市中小学与农村中小学对口帮扶实施方案》,健全城乡学校共同发展评估激励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在办学理念、人力资源、教学管理上实现资源共享,不断帮助农村学校尤其是薄弱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 | |
(22)制定《银川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适度交流支教实施方案》,实施县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组织农村学校教师、校长到城镇学校挂职学习。 | 常文建 | 组织人事处 | ||
(23)严格执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 | ||
(24)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自治区标准化指标要求,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师资队伍、设施装备等方面建设。 | 潘庆举 | 规划财务处 | ||
11.完善和拓宽职业教育服务功能。 | (25)加强宁夏幼儿师范建设,充分发挥师范学校培养培训幼教教师功能。出台《银川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学力互认管理办法》,确保完成自治区和银川市下达的招生任务和各类短期培训、技能鉴定计划。联合知名企业进校办班,完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职业教育财政拨款机制,实行按基数加招生数量的生均经费拨款方式。积极参加全国和全区职业技能比赛,整体提高师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牵头,规划财务处配合 | |
12.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 | (26)在每个县(市)区各选择1所学校进行多样化办学试点。继续办好二中国际部、九中中德班、六中创意班和实验中学艺术班,做好初、高中课程和招生等工作的衔接。将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额的60%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加强高中学生社团建设。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 | |
13.支持发展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 | (27)制定特殊教育发展规划,适时召开全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 | |
(28)落实好民族教育政策,实施百标工程二期项目。 | 潘庆举 | 规划财务处 | ||
(29)制定《银川市规范民办教育实施办法》,加强民办学校督查评估工作,鼓励民办学校向高端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加强语言文字、绿化、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教育。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牵头,规划财务处、局工会配合 | ||
14.推进中小学项目建设。 | (30)新建续建7所中小学。完成银川高级中学、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中西校区等学校的重建和加固工程。积极配合市代建办做好工程建设工作。继续做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 潘庆举 | 规划财务处 | |
15.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设备的利用率。 | (31)重视教学设备的投入和更新,强化教学设备的运用,着力提高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探索在银川市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全市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 潘庆举 | 规划财务处 | |
16.进一步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 (32)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国家、区、市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探索实施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补助政策。逐步扩大实施中职校学生免费教育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免费政策。 | 潘庆举 | 规划财务处 | |
17.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交流。 | (33)开齐开足体育、艺术、健康教育等课程。积极开展“文明城市”、“绿色学校”、“两型学校”、“书香校园”创建和孝敬父母月、校园艺术节、第四届国际青少年音乐节活动。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大课间、学生冬季长跑和全市中小学生足球、多米诺骨牌三级联赛及田径运动会等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和完善学生体能素质检测工作及其检测结果公告制度。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推动学生军训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 马小林 王 琦 | 教育教学处牵头,局团委配合 | |
(34)充分发挥银川的地域优势,积极开展宁蒙陕甘毗邻地区以及沿黄城市经济圈教育合作,实现互补、联动、共进。 | 陈海兰 | 综合处 | ||
18.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 | (35)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全面落实“减负”有关规定。规范社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引导家庭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正确的人才观,合理安排孩子课余学习生活。尊重和保护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充分保障孩子的休息时间。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 | |
四、深化教育改革和创新,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 19.积极参与实施国家、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 (36)编制7个国家和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进度安排和配套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监测评估和总结报告,确保教育改革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 |
20.加强教育科研工作。 | (37)建立三级教研成果评审和管理制度,加强课题的评审、立项、成果鉴定与评奖以及成果推广等环节的管理。加强中青年教育科研骨干力量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在全市能产生影响的教育教学研究专家。建立教育科研人员与学校的联系或蹲点制度,引领中小学搞好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评估确立一批“银川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实行动态管理。 | 马小林 教科所 | 教育教学处牵头,教科所配合 | |
21.稳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 (38)严格使用教职工编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县(市)区把有农村教学经历纳入教师评职条件。建立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对不适应教师岗位的人员实行分流,通过校际交流、竞聘上岗、转岗等途径,切实解决中小学教师学科、学段、区域结构不合理问题。完善职业教育专任教师聘用和培养制度,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 常文建 | 组织人事处 | |
22.完善教育考核评价体系。 | (39)制定《银川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估指导意见》、《银川市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完善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价体系。修改完善职业教育学校教师考核分配制度,重点体现学生就业率和企业对学生的认可度等。 | 马小林 常文建 | 教育教学处牵头,组织人事处配合 | |
(40)完善中小学生素质评价制度,重点规范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广小学生成长档案建设。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 | ||
五、狠抓作风建设,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 23.大力加强政风建设。 | (41)认真研究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学习型、节约型、服务型和文明型机关创建活动。继续实行“一岗双责”和“AB岗制度”,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 陈海兰 | 综合处 |
24.深入推进行风学风建设 | (42)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规范代收费项目;加大力度,治理有偿家教;大力倡导淡泊名利、科学严谨、开拓创新的学风,规范教师学风教风行为。严厉查处侵害学生利益、损坏教育形象的人和事。 | 常文建 | 组织人事处 | |
25.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 (43)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加大对学校突发性事件的预防,继续做好校(园)方责任险投保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 马小林 | 教育教学处 | |
26.提高教育宣传舆论引导水平。 | (44)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实行台帐式管理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继续推进校园反邪教教育。 | 常文建 | 组织人事处 | |
(45)加强档案和保密工作,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做好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 陈海兰 | 综合处 | ||
(4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突出教育重点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健全网络舆情分析回应制度。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办好《银川教育动态》、《银川教育信息网》。 | 陈海兰 | 综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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