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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1-0020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1-04-28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教育教学处 发布日期:2011-04-28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银教发〔2011〕8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银川市教育局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

  

                                   二Ο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银川市教育局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两宜”城市的战略目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以下简称《体系》)为导向,全面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依据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和高效有序的迎检机制,全面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作出贡献。

  三、组织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成立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工委、教育局的领导下,统筹、指挥、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组 长:张晓沛 银川市教育工委书记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陈海兰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常文建 银川市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马小林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庆举 银川市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

程 华 银川市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工会主席 

成 员:市教育局直属各所、中心、学校负责人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办公室,同时设立四个工作小组:督促检查组、信息宣传组、档案整理组、公益行动组:

  (一)迎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教育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工作,组织市教育局“创城”工作例会,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承担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的联络任务。

  主    任:马西林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苏 毅 市教育局综合处主管

       海保江 市教育局综合处办事员

       高雅玲 市教育局综合处工作人员

  (二)督促检查组:负责督促检查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完成指标任务,组织教育局督查人员做好联系学校的检查督促工作,迎检期间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向办公室通报督查情况。

组 长:常文建 银川市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么桂梅 市教育局人事处主管

      李志强 市教育局人事处工作人员

      杜丽萍 市教育局人事处工作人员

      马学明 市教育局人事处工作人员

  (三)信息宣传组:负责指导督促教育系统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中小学生文明素质,提高“创城”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促进问卷调查指标的达标,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信息动态,负责向创城办上报月度工作总结。

  组长:陈海兰 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付星海 市教育局综合处工作人员

     马 瑞 市教育局综合处工作人员

     崔彩霞 市教育局工会工作人员

  (四)档案资料组:负责市教育局承担档案资料的收集、审核、补充完善,并指导教育系统基层各单位的档案整理工作。

  组长:马小林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贺 忠 银川市教育局教育教学处办事员

        司 亮 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工作人员

        孔学文 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工作人员    

        刘丽娟 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工作人员

  (五)公益行动组:负责组织学生活动,与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配合完成文明办阶段性重点工作,根据要求组织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组长:王 琦 银川市教育局团委书记

  成员:万 佳 银川市教育局团委工作人员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成指标体系要求的各项任务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各项指标,认真学习,逐项研究各项指标,根据工作台帐和测评操作手册所确定的任务和检查验收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确保在国家检查验收之前,各项指标达到测评要求,对完成有困难的指标,积极争取支持,制定解决办法。

  (二)抓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涉及到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等内容,不仅在《体系》中有广泛体现,而且影响到全市整体的迎检工作。迎检期间集中在全市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交通文明、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德育工作机制,提高全体师生的公共文明素质。

  (三)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配合“童心向党”、“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和“做党的好孩子”等主题宣传活动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阶段性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干部和学校师生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抓好工作总结和信息的上报工作,保证在迎检期每月至少上报一次工作进度总结和一篇动态。

  (四)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材料审核是文明城市和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验收的重要形式,不仅要检查全市的档案资料,还要根据《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检查抽检学校的档案,市教育局各处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为文明城市迎检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五、工作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教育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迎检共分五个阶段:

  (一)总体部署阶段(2011年2月-3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迎检工作机制;

  (二)专项整治阶段(2011年4月-2011年6月),突出重点,解决完成存在困难的指标,督促各县(市)区、各学校做好创建验收准备工作,开展集中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创城办督查;

  (三)全面冲刺阶段(2011年7月),根据“创城办”的要求,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迎接国家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8月)

  积极参与迎检工作,开展迎检志愿服务等活动;

  (五)总结评议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2月)

  全面总结工作的得失,为长效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2011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各主要领导都高度重视,并且已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到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单独考核。各教育局、各学校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负总责。根据《银川市教育局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标任务分工表》,把创建工作的每一项指标任务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各个部门能够通力合作,杜绝推诿扯皮。市教育局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创建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指标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教育组、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校园网络等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使师生对创建工作人人知晓、个个参与。

  (三)建立工作进度通报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例会,由局领导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单位、本系统迎检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高质量完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做好创建材料的收集、归档与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定期将创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标及相关的方案、总结、照片、影像、媒体报道等资料统一归类、整理。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要按《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档案整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银教发〔2011〕55号)及《银川市教育局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标任务分工表》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根据指标要求,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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