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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1-0021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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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1-05-3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综合管理处 | 发布日期: | 2011-05-31 |
名 称: |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对口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对口
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教发〔2011〕111号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直属学校(单位):
《银川市城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对口帮扶实施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银川市城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对口帮扶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我市城乡教育全面、均衡、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充分发挥城市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重点,以城市帮农村、强校帮弱校为主要形式,全面开展校际教育帮扶工作,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推动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迈向新的台阶。
二、帮扶期限和帮扶关系的建立
帮扶期限:
自2011年5月到2014年5月,用三年时间,全面展开帮扶活动。
帮扶关系的建立:
第一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帮扶关系的建立以县(市)区为主,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城市优质学校(支援方)和农村学校(受援方)建立对应的帮扶关系。
第二类: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帮扶关系由银川市教育局负责,确定部分区直属优质高中学校、市直属优质高中学校(支援方)与县(市)区高中学校(受援方)建立帮扶关系(见附件一)。
第三类:职业高中学校:银川市职教中心(支援方)与灵武职教中心(受援方)建立帮扶关系。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支援方应对受援方学校在办学思想、学校管理及组织建设、办学特色、教师培训、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重点加强软件建设,通过结对帮扶,使受援方学校校长及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逐渐形成一定的办学特色。
(一)办学思想
通过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受援方教育现状,双方共同研究制定受援方教育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帮助受援方学校确立“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促进受援方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二)学校管理及组织建设
加强受援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指导工作,加强受援方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通过校长互派、教师交流和干部挂职锻炼,相互交流学习,促进受援方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结对学校每学期要互派一名管理人员到对方学校,定目标、定任务,一般期限不少于两个月。通过加强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三)教师培训
开展支援方骨干教师与受援方学校教师 “一对一”帮扶活动。组织支援方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送课下乡,每学期不少于五人次;建立联合教研组,联合开展学科教改教研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经常性地开展交流和研讨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两次。通过交流,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传递给农村学校。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四)教育质量
帮助受援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支援方要定期将本学校的教学资料无偿提供给受援方供教学参考,结对双方每年共同研究确定一至两个教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每年双方共同完成一个市级科研课题,双方对口的教研组共同完成一个校级课题,实现共同切磋探讨,共同分享成果。
(五)办学特色
加强受援方学校特色建设,着力打造特色项目,使受援方学校在校园文化、现代学校管理、教改教研、科技体艺、学科特色等方面逐步彰显办学特色。
(六)物质支援
鼓励支援方根据自身情况和受援方学校的办学需要提供一定的经费和物资等方面的帮助,重点是向受援方学校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支援,如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组织学生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经费和物质等方面帮助受援方贫困学生。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5—8月,启动帮扶工作,支援方和受援方确立帮扶关系,开展调研活动,确定帮扶内容,制定帮扶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2011年9月-2013年12月,支援方和受援方根据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帮扶任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年终对帮扶工作进行一次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第三阶段:2014年1-5月,对帮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帮扶工作出色、成效显著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机构
成立银川市城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沛 教育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白 燕 市人民政府督导室主任
成 员:陈海兰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常文建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副局长
马小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庆举 市教育局副局长
金桂玲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张建才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刘胜林兴庆区教育局局长
宋敏达金凤区教育局局长
张 冰 西夏区教育局局长
陈 波 永宁县教育局局长
沈学文 贺兰县教育局局长
王志勇 灵武市教育局局长
杨泽庭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处一级主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成立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领导并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校也要指定校领导和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帮扶任务。
2、广泛宣传动员。支援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动员部署。同时,结合实际,出台一些倾斜政策,对参与此项工作的教师及有关人员在考核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3、制定工作方案。各支援方要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共同商定帮扶项目,创造性地开展帮扶工作。各支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把支援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细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工作方案报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
4、注重工作协调。为了使帮扶工作顺利进行,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在实施对口帮扶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调研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对口支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对口支援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受援方要与支援方主动沟通,积极配合,保证各项对口帮扶工作健康开展。
5、建立奖罚机制。在实施对口帮扶过程中,各支援方要重视过程管理和指导,重视督促和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中期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总结。对在支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宣传、表彰和奖励。并把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为对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对口支援工作水平不断上台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