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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1-0028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1-07-12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1-07-12
名 称:关于选派杨云等10位英语教师赴英国培训的通知

关于选派杨云等10位英语教师赴英国培训的通知

 

关于选派杨云等10位英语教师赴英国培训的通知

 

银教发〔2011〕19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充分运用国际教育资源开展教师培训,根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09〕56号)精神,按照《银川市中小学教师2010—2014年培训规划》和《银川市教育局2011年教师培训计划》,银川市教育局依据《银川市中小学英语教师出国培训管理办法》,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采取“推荐加测试”的方法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优秀英语教师中择优选拔出10名英语教师,赴英国进行语言强化培训,经过公示,现将选派人员及出国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

1. 银川九中      杨 云 高中英语教师

2. 银川二中      代建华 高中英语教师

3. 银川实验中学 王晓倩 高中英语教师

4. 银川职教中心 谢闻捷 高中英语教师

5. 永宁中学      许 蕾 高中英语教师

6. 永宁回民高中 纳惠萍 高中英语教师

7. 灵武一中        于 琴 高中英语教师

8. 银川二十四中 李红琴 初中英语教师

9. 银川回中         马永辉 初中英语教师

10.兴庆区七小      王瑞娟 小学英语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11年7月31至8月30日

  三、培训费用

    1.培训费:30000元/人(含培训费、英国接送站费、学习期间在英国家庭的食宿费、保险费、教师培训证书等),由银川市2011年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支出;

  2. 直属学校(九中、二中、实验中学、职教中心、二十四中)学员的签证服务、相关文件翻译、英文表格填写、英文邀请函代发、英文解释信、面试培训等费(共2000元,由负责团签的旅游公司出具团费发票)、国内往返交通、住宿、英国往返机票(以实际票价为准)等由各学校承担;

  3. 县(市)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永宁中学、永宁回民高中、银川回中、兴庆区七小、灵武一中)学员的国内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前往英国的单程机票(以实际票价为准)由学校承担;

  4. 县(市)区教育局(永宁中学、永宁回民高中、银川回中、兴庆区七小、灵武一中)学员的签证服务、相关文件翻译、英文表格填写、英文邀请函代发、英文解释信、面试培训等费(共2000元,由负责团签的旅游公司出具团费发票)、英国返回机票(以实际票价为准)等由各教育局承担;

  5.个人护照费(200元左右),英国大使馆签证费(830元)由个人承担。

  四、其他要求

  1.教师出国培训实行担保制,出国培训人员由学校签订担保书,以利于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教师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督促教师安心学习,准时回国返校。

  2.选送教师赴国外培训是教师参加国际交流的重要渠道,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强化英语口语、直接了解国际教育制度、教育思想、学科教学方法的最有效办法,各派遣单位在报销经费等事项上要给予教师保障以顺利完成这项工作。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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