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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1-0029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1-08-25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1-08-25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基层干部(骨干教师)“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基层干部(骨干教师)“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基层干部(骨干教师)“科学发展主题

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教党工委发〔2011〕23号

工委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银川市教育局基层干部(骨干教师)“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1年8月25日

  

银川市教育局基层干部(骨干教师)“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基层干部(教师)队伍,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区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组通〔2011〕93号)和银川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银川市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银组通〔2011〕48号)要求,结合我局直属中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和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集中开展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坚持体现特色、突出实效、分级负责、全面培训的原则,确保直属中小学基层干部(骨干教师)在2012年前普遍参加一次“科学发展观”主题培训。各学校管理人员(基层干部)参加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40学时;骨干教师(含中级以上教师)参加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30学时。通过实施行动计划,努力培养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的高素质基层干部(教师)队伍,为加速推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实现“银川教育”品牌目标提供思想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局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直属及民办学校、教育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中级以上教师);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1、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培训班。紧扣《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解读和宁夏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突出抓好以加强教育管理为主题,围绕提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全局观念、服务意识教育,推动教育科学发展能力培训。

2、学校、教育科研、培训机构等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中级以上教师)、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重点抓好世情、国情、区情、市情、党情教育,要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为重点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加强以爱岗敬业、忠诚履职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以创新学校管理为重点的促进学校与社会和谐能力、和谐校园建设等内容的培训,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

四、培训方式方法

(一)培训方式

1、集中轮训。加强干部培训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选定培训主题,制定培训计划,由各学校(单位)分期分批开展集中轮训。

2、分散在线学习。积极引进网络培训资源,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网络培训和在线学习的普及。

3、“帮带” 培训。积极倡导结对“帮带”、现场观摩、现身说法等方式,用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案例、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培训。

4、学历教育和专修培训。支持和鼓励干部(教师)参加高等院校及党校的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机构的专修培训。

(二)培训方法

改进班次设置,以专题研究、短期培训为主,由按级别设置向按类别设置转变,由一般性轮训向专题培训转变。坚持和完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讲授式教学,综合运用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积极探索运用行动学习法,增强感染力,提高实效性。

五、任务分工

1、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主要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督促检查及重点培训任务组织实施。

2、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

3、市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落实直属学校(事业单位)管理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及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培训。

六、实施步骤

行动计划实施时间为 2011年7月至 2012年12月,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1年8月10日前):局机关党总支、民办党总支、各学校(单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二)实施阶段(2011年8月下旬至2012年11月):组织实施行动计划,大规模开展干部(教师)教育培训,各学校(单位)参加培训的基层干部人数要达到40%以上。

(三)总结阶段(2012 年 12 月):全面完成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深入总结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成效和经验得失,通过座谈会、书面材料交流等形式提炼好做法、好经验。

七、有关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实施“行动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任务、重点对象、内容方式、组织管理、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尽快启动基层干部(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2、强化保障措施。各学校(单位)要安排所需时间,积极配合,明确工作职责,既要积极选送干部参加集中脱产培训,又要统筹抓好本学校、本单位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保障此次“行动计划”的实施。市师资培训中心要发挥教师(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配强师资力量,打造精品课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加强督促检查。市教育党工委组织人事处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研究解决培训工作遇到的问题,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信息,推动“行动计划”有序开展,确保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高质量、全覆盖。

4、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校刊校报、校园网、教育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典型推介、经验介绍、工作交流等方式,及时报道实施“行动计划”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5、总结学习成果。各学校各单位要及时向市教育党工委报送有关组织实施情况和具体做法,每月至少报送1篇信息。各学校各单位培训的内容方式、应参加培训数、实际参加培训数、培训进展情况的阶段性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11年11月底和2012年11月中旬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402室。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6888696;

电子邮箱:ycjyj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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