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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7-166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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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7-06-2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7-06-23 |
名 称: | 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2017年5月26日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和一般性公共卫生事件,自治区姚爱兴副主席先后5次做出重要批示,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了全区校园安全专题会议就近期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白尚成市长、钱秀梅副市长要求市教育局立即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交通安全、疾病防控、食品安全、治安环境、学生溺水等内容开展综合治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请示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开展综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一)突发传染性疾病
5月26日以来,全区多市县出现手足口病、水痘及诺如病毒,其中石嘴山手足口病7例、灵武市水痘7例、青铜峡诺如病毒感染50人、贺兰县水痘20例、兴庆区水痘8例。
(二)校外安全事故
5月26日,灵武市职教中心一学生驾驶摩托车与农用车相撞,学生当场死亡,6月13日,灵武东塔小学一学生被工程车辆辗压致死;6月10日,永宁县望远镇一学生溺水死亡;6月16日,中宁县三名高二学生溺水死亡。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校园周边涉校师生事故案件明显减少,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为学校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谐稳定氛围。
三、整治时间
2017年6月21日-6月24日
四、整治重点
1、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加强学校集中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民办学校等治安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对学生进行招生诈骗、就业欺诈、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非法聚集、上访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2、开展对学校周边网吧和非法经营文化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全市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依法整治和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等,对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不够取缔条件的限期整改。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和非法音像制品,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市文广局,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城管局)
3、开展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检查接送车许可审核等,以及重点整治超员、超速、“病车”上路和“黑车”运行等现象,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严格查处学校周边是否有路设警示、限速慢行、让行、人行横道等交通标志,是否有妨碍交通的摊点杂物,乱搭乱建行为。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有交巡警、协警维持交通秩序,重要路段、放学时间是否安排教师值班。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彻底清除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露天市场和占道经营摊点,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环境整洁。城区学校是否结合实际实行“一校一策”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否切实落实“护校队”等群防群治措施,是否实施“绿色通道”、错时上下学、人车分流、单向行驶、限行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等。(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4、开展学校及周边饮食卫生专项整治。结合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店、食杂店、医疗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卫生行为和疾病的防控,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牵头单位:市食药局、市卫生局、市市场监督局,主要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等)。
5、学校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四个能力”建设,包括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到位情况,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情况等。(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主要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6、开展学校及周边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加强以清理违章搭盖、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为重点的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主要参与单为:市教育局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和谐,矛盾问题复杂,社会各界瞩目。各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要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6月20日15时前报银川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市教育局736室(联系人:马思远,办公电话:6888722,邮箱:jyj736@126.com)。
2、确保实效。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抽调专人,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开展整治活动。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疑难杂症”,各部门要积极会商,审慎制定整治策略和措施,及时跟进落实。
3、强化督导。整治活动期间,各部门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应付思想,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动员各方力量主动支持、参与、配合整治行动,要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努力维护广大师生的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银川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7年6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