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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7-1667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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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0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7-03-01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现将开展2017年度“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展示青春风采
二、活动方式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以志愿服务点为依托,结合银川市“全民公益日”(每月20日)活动要求,每月一主题,贯穿全年,学生由各校统一组织或在家长陪同下进行志愿服务活动。
三、具体工作
1、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保护环境”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各类青年志愿者开展义务植树、保护母亲河等活动,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组织开展清除城市“牛皮癣”、清扫白色垃圾、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等环境整治活动,以实际行动净化美丽城市。
2、进一步深化敬老助残、扶贫济困活动。组织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和各类志愿者走进特教中心、社区、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组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在学校附近重要交通路口、路段、公交车站进行志愿宣传和引导,劝导行人安全乘车、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
4、开展“学雷锋”主题教育活动。以“日行一善与雷锋同行”为主题,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团队会、宣讲、交流等形式,引导中小学生了解雷锋先进事迹,向雷锋同志学习。深入开展“日行一善”道德实践活动,结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的文明礼仪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鼓励学生从自己点滴小事做起,用行动“续写雷锋日记”,做当代“小雷锋”。
5、开展“感恩·与爱同行”活动。倡导学生在3月5日主动为父母分担家务,体会父母辛苦,向父母道一声谢谢,并以“3·8”妇女节为契机,鼓励学生“给妈妈写一封信”、“做一张贺卡”、“送一份祝福”等活动,培养学生感恩父母、孝敬父母的优良品德。
6、继续推进“我为网络文明点赞”活动。开展“清朗网络”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我国网络环境现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发出网络文明倡议,号召学生使用文明用语,文明发帖、跟帖,拒绝“出口成脏”,为健康向上正能量点赞。
7、开展教工团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教工团员进社区开展公益环保、文明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安全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行动,充分发挥青年教师的带头引领作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校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广泛整合各种资源,以服务大局、服务青少年、服务社会为落脚点,创新活动形式和方法,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推动学校志愿服务活动的全面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站、校刊、团队会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各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开展活动时,要亮出旗帜(团旗、队旗)、佩戴标志(团徽、红领巾),志愿服务队要佩戴志愿服务的标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各项活动,积极总结经验和做法,并及时上报活动的相关材料(方案、总结、信息、图片等)。
3、认真组织,保障安全。所有活动必须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有组织的开展,如需外出活动,须有教师、相关领导等跟随,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各直属学校要制定2017年学雷锋活动方案,3月5日前报银川市教育局团委。并在3月5日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各直属学校需认真填写附件1,于3月1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
附件:1.“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统计表
共青团银川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