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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8-9391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8-10-31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10-31
名 称:关于开展严禁有害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严禁有害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含民办):

为规范我区教育信息化应用,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禁有害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的要求对开展严禁有害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按照《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全面排查推荐给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类APP,发现问题的及时上报,并及时通知家长予以卸载。

2、全市各中小学校通过微信群、致家长的一份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家长核查为孩子自行订制的学习类APP,预防不良信息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习类APP备案审核制度。现有的学习类APP要全部排查备案,涉及相关问题的一律卸载。今后,凡学校向学生推荐使用的学习类APP,必须审查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4、学校要加强校园APP的日常监管,派专人不定期的对所推荐的学习类APP进行体验式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通知学生家长卸载。

5、任课教师不得私自给学生推荐学习类APP,如有违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6、市教育局将在近期对全市严禁有害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工作进行检查。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11月15日前将开展排查工作的相关信息(电子版)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禁有害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孟云虎,6888722邮箱:1487791105@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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