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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3-0034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3-04-24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4-24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市教科所、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办学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5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21〕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市级统筹引领,压实县级主体责任,通过实施四项提升行动,促进城乡学校协调发展,激发农村学校办学活力,全面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动义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组建城乡教育帮扶共同体,实现农村学校帮扶全覆盖。到2023年底,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将所属农村学校(含教学点)全部纳入集团(学区)管理,建立市级包片包抓工作机制,以点带面对农村学校实施帮扶,使农村学校办学状况得到初步改善。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升,生源能够保持相对稳定,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1.合理控制办学规模。根据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地理位置等因素,市属学校对各县(市)区包含农村学校的集团(学区)进行包片包抓。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应综合考虑资源条件、辐射范围、保障能力和实际效果等因素,原则上一个集团(学区)覆盖的学校数量不超过6所,覆盖学生数不超过1.2万人,农村学校应均衡纳入,防止集团(学区)规模过大、简单化贴牌等现象。(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2.健全学校管理机制。市属学校校级干部每学期到包片包抓的集团(学区)交流学校管理经验不少于1次。各县(市)区要健全集团(学区)管理机制,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保障集团(学区)办学运行的联席会议、章程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价等制度。(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3.推进资源共建共享。在开足开齐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市属学校与包片包抓集团(学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并向农村学校倾斜。统筹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德育实践、研学旅行、班团队等活动,统一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质量检测,整体提升办学水平。(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二)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

4.严格规范课程实施。落实教研员“五包”制度,市级教研员要指导包片包抓县(市)区农村学校完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开足国家课程、上好地方课程、开好校本课程;指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严格依据课标开展教学,不超标、超前教学,不随意降低或者抬高教学要求。(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教科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5.加强课堂教学指导充分发挥市属学校“三名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每学期到包片包抓的集团(学区)农村学校开展听评课、公开课教学、专题研讨交流等活动不少于3次,通过对教学活动设计、教材教辅使用、作业设计、考试评价等工作进行过程性指导,细化教学全过程管理,推进农村学校特色学科建设和薄弱学科提升。市级教研员每学期到包片包抓县(市)区农村学校听评课不少于15节。(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教科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6.加强教研活动指导。市级教研员每学期深入包抓县(市)区围绕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进行专题指导不少于2次;县级教研员每学期深入包抓农村学校进行教研指导不少于4次,每年至少完成1个专题研究报告、组织开展1次以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为主题的教研活动。(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教科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7.深化数字教育帮扶借力“三个课堂”,依托市属学校优质资源,促进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借助信息化平台,通过录播教室和在线课堂直播等现代化教育技术,加强对农村学校教师备课、上课、说课、评课、作业设计等进行专门指导,提出改进策略。(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教科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实施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行动

8.健全教师交流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市属学校每学期选派骨干教师包片包抓的集团(学区)农村学校挂职,农村学校选派教师到市属学校跟岗学习。各县(市)区同时要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建立集团(学区)总校和成员校之间教师轮岗交流制度,通过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普通教师交流轮岗、急缺教师配送走教等形式,盘活集团(学区)内教师资源,推动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9.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市属学校和包片包抓的集团(学区)农村学校通过师徒结对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教师专业水平,在农村学校确定一批重点培养对象,制定专项培养计划,通过3年时间跟踪培养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市级教研员指导名师工作室、网络名师工作室不少于1个;县级教研员指导名师工作室、乡村名师工作室不少于2个。(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实施校园文化建设提升行动

10.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指导所属集团(学区)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坚持“一校一特色”,支持农村学校根据自身特点打造校园文化品牌,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优化校园空间环境布局,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争创文明校园,增强学校文化的感染力和凝聚力。(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11.开展校园文化交流。加强市属学校与包片包抓集团(学区)校园文化交流,每学年联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校园文化、社团展演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农村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理念。(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6月):印发市级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对标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将所属农村学校(含教学点)全部纳入集团(学区)管理,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和本辖区包含农村学校(含教学点)的集团(学区)基本情况统计表报市教育局。召开工作推进会,签订帮扶协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7月-2025年8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属学校和集团(学区)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市属学校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与各县(市)区集团(学区)总校沟通交流,切实做好集团(学区)农村学校帮扶工作。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每学年对帮扶工作成效开展一次全面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帮扶措施;不定期对帮扶工作推进情况督查,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对帮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提升情况,充分展示帮扶工作成果,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轮帮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属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农村学校帮扶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时间表、路线图。市属学校在帮扶工作中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不得向帮扶对象收取“品牌费”。

(二)确保考核评价到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将结对帮扶效果评价与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一并开展,注重增值评价,对帮扶后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表彰奖励。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全部纳入集团(学区)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确保宣传引导到位。坚持正确引导,典型示范,通过报纸、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介,对帮扶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总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农村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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