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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987/2023-0018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3-04-27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4-27
名 称: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银川市“国培计划”第七期市级统筹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银川市“国培计划”第七期市级统筹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厅直属、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宁教师﹝2022﹞21号)的精神,现对2022年银川市“国培计划”第七期市级统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具体安排

银川市初中语文县级骨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1.培训地点:吴忠市

2.培训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9日(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3.培训对象:初中语文县级骨干教师

4.培训时长:集中培训10+60学时主题工作坊研修+返岗校本实践1年。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2022年银川市“国培计划”第七期市级统筹项目由金凤区教学研究室承办,金凤区教学研究室及培训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国培计划”有关项目实施指南》、《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宁教师﹝202221号)等文件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金凤区教学研究室及培训院校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环节和时间要求,做好项目信息查询、材料报送、学员管理、项目评估等工作。培训院校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各县(市)区、厅直属、市直属各单位要将教师参训学时计入教师培训学时(学分),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参训教师按照承办单位的开班通知按时参加培训,参训教师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实行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旷课。各相关单位按照项目培训人员分配数额严格遴选参训教师,请于428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197588161@qq.com

(三)金凤区教学研究室要按照“国培计划”实施相关要求严格把关,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厉行勤俭节约,保证专款专用,确保中央财政支持教师培训的资金用足、用好。

(四)培训院校在培训期间须向项目承办单位报送培训简报,每个项目不少于1期,并于项目结束后15日内将培训绩效评估报告等材料报送项目承办单位。

(五)培训院校要有效运用信息技术,记录参训教师学习轨迹,优化学员网络匿名评教,定期向各地推送和通报监管评估结果。金凤区教学研究室及培训院校准备好相关材料存档,迎接区、市“国培计划”项目办考核、验收。

三、名额分配表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银川市“国培计划”第七期市级统筹项目报名表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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