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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987/2023-0020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3-06-25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6-25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全面集中清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部署,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银川市教育局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对下列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1.《银川市中小学文体设施、活动场地在节假日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管理办法》(银教发〔2011〕102号)

2.《关于印发<银川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银教发〔2016〕224号)

3.《关于印发<银川市中考招生照顾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银教发〔2016〕68号)

4.《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教发〔2016〕129号)

5.《关于修订<银川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教办发〔2016〕13号)

6.《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制度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银教发〔2017〕8号)

7.《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银教发〔2017〕9号)

8.《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中(高)等职业学校新兴专业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银教发〔2018〕209号)

9.《关于印发<银川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银教发〔2018〕225号)

10.《关于印发<银川市直属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教发〔2018〕312号)

部分规范性文件因每年重新下发,存在自动失效,如年度招生方案等。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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