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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987/2023-0026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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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9 |
名 称: |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市直属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教育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银川市教育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银川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持续完善互动参与机制、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提升公开质量,以公开实效擦亮“教育在银川”品牌。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 抓好立德树人信息公开
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发布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身体素质教育、美育素养教育、劳动和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安全、教师招聘、教师培养培训等教育工作推进情况。
(二)抓好教育发展信息公开
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等方面,强化各学段信息公开。着眼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双减”政策落实、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推进改革发展信息公开。
(三)抓好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持续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等社会关切的信息,让各项政策文件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幼儿园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工作。
(四)抓好校培监管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持续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行为,督促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从教人员资质信息、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退)费标准、收费专用账户等核心信息。健全完善“白名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布督查检查、巡查督导结果。
(五)抓好教育收费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应和学校获得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一并公示。收费政策变动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
二、抓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
(一)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
发布和展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等方面的方案、工作动态等信息,有力有序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加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学校食堂检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等行政执法行为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公示,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和随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抽查结果等信息。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全面推进“在阳光下执法”。
(二)抓好财政事权信息公开
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贯彻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加强局机关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和市属各学校(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在银川市政府网站和银川市教育局网站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持续推进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公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
三、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
(一)抓好政策文件信息公开
动态更新银川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自行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于每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并提出清理建议,经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审核论证并协商一致后,提出清理意见报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决定》形式公布清理结果。
(二)抓好政策解读信息公开
围绕强化重大政策精准解读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通过发布会、视频动漫、一图读懂、文字等多元化解读方式,将核心概念、重要内容、关键词、适用范围、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指引,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及时公开政策咨询办公电话和工作时间,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确保群众“看得懂、能理解”。
(三)抓好政策咨询信息公开
采取线下与线上、人工与智能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服务。线下通过发布会、政府开放日等形式解释相关政策,线上通过“12345”网上受理平台、“@银川教育”微博矩阵等渠道转办收到的政策咨询,按照本部门行政职能及时解释、回应和答复。运用独立电子屏等设施设备上传政策图解视频,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传播媒介,转发转载、精准推送教育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传达政策意图。
四、持续完善互动参与机制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依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疑难件”研讨处理方案,确定承办科室,按时保质处理;对“超期件”建立预警机制,分类研判、按单督办;对“高频件”查找原因,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常态化解决方案。
(二)抓好回应公众关切工作
统筹做好各类热线电话、市长信箱、网络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把银川市教育局网站、银川教育微信公众号、“@银川教育”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作为纳民意、集民智、解民忧的“金牌窗口”,强化权威信息发布,搭建政民互动渠道,赋能市域社会治理。全面落实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三)抓好政府、校园开放日工作
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2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能力作风建设年中开展“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24号)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结合学校特色、业务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等,开展“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开放日”和“校园开放日”活动。活动采取实地参观、现场考察、恳谈交流、问卷调查和意见反馈等组织形式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加强内容管理,落实审校责任
加强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务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发布工作。
(二)加强培训学习,改进工作作风
切实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对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政(校)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及时传达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四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教育系统“两治理一整治”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政风清明、行风清正。
(三)加强督导检查,规范考核评估
将校务公开纳入市直属各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注重日常考核,重点考核《银川市中小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落实情况。市直属各学校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分工调整、岗位变动的,第一时间报送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确保换岗前后交接顺畅,工作衔接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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