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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987/2023-00009 | 发布日期: | 202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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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名 称: |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为扎实推进9月23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细落具体,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教育系统重大风险隐患,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创造安定和谐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
三、检查方式
(一)各地(校)自查(即日起至10月7日)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市直属各学校要按照“不留死角、立查立改”的原则,对本地区(含区、市直属学校)、本学校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自查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对能够现场整改的,要当场监督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存在现实困难,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落实相关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措施。
(二)组织抽查(10月8日至10月31日)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以及区、市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由市教育局统筹组成工作组,对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市直属学校适时开展抽查,重点对前期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内容
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忠诚保平安 喜迎二十大”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学校的安全管理、“三防”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及专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教育行政部门履职情况
1.是否按要求推进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 行动计划;是否将“四个100%”达标情况列入“平安校园”建设内容;是否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
2.是否逐校(园)落实责任人,定期到校(园)指导、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工作台账记录是否完备。
3.是否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风险清单,定期汇总、分析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是否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涉校重大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防范强化措施,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协调解决。
4.是否建立涉校安全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研判、预警提示机制;是否及时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否定期对校园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开展会商研判;是否指导学校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5.是否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是否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是否建立校园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机制;是否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
6.是否建立健全校园内发生侵害学生人身权利行为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并建立规范的调查处理程序。
7.是否建立健全涉校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机制,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
8.是否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学生心理辅导和干预制度。
9.是否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否定期排查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编审用和从业人员招用管情况;是否加强培训预收费监管,持续开展“爆雷”“冒烟”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对校外培训机构房屋、消防安全等定期开展排查;是否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台账。
(二)各级各类学校履职情况
1.责任制落实:是否建立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是否有健全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2.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定期对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隐患整改和矛盾化解是否及时到位;工作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3.校园安防: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台账是否完整;是否配齐配强专职保安,保安员是否存在超龄、无证上岗问题,安全防卫器械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是否达标,校园门口是否设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安装并与公安机关联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否达标;是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
4.消防安全:是否定期对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等进行全面排查;是否严厉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车、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是否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和器材,强化人员训练、演练,做好初起火灾处置准备。
5.食品安全:是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饮用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是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是否营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氛围。
6.校舍安全:是否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是否加强对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加强管理和检查;相关区域是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公共照明、休闲桌椅、游乐健身设施、水景设备、喷泉设施、围栏、护栏、地面道路、路牙、停车位、雨棚、停车棚、指示牌、告知牌、井盖等是否完好;在建工地等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7.用电安全:是否对大功率用电设备等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加强排查,增加电梯、中央空调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校内用电设备、电线电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超期服役现象;澡堂电源线与可燃结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8.设施设备安全:是否加强后勤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对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性、可靠性维护并建立完整台账。
9.校车安全:是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
10.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是否建立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是否针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排查。
11.网络电信诈骗预防:是否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教职工是否全员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注册;对涉“两卡”人员的教育转化情况。
12.自然灾害预防:是否加强对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防 范工作,是否积极与当地气象、防汛抗旱等部门沟通,是否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演练等。
13.安全教育:是否定期组织在校教职工、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护演练;人员安全培训台账是否完备。
14.应急预案: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建立重大涉校事件应对处置机制;是否制定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
15.心理健康:是否建立学生心理辅导和干预制度;是否按
规定比例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或 辅导;是否对在校(园)教职工及其他在校(园)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进行动态评估。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市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要统筹好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提高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
请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市直属各学校对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告要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报告中反映问题和不足的内容应占总篇幅的30%以上)。请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报告(Word 版电子稿、加盖公章的纸版扫描件)报送到市教育局教育二科。
银川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许阳,邮箱:jyj_jy2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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