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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000100860987/2025-00093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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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名 称: | 银川市教育局召开“国庆节”前后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
9月26日,市教育局召开“国庆节”前后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分管安全的同志和直属各学校主管安全的副校长参会。
会上,集体传达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两节”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文件;通报了今年以来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并对“国庆节”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明确了判定重大隐患的依据,为防范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提供了有力支撑。各学校要全面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培训,提高隐患辨识排查能力,形成长效机制。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紧盯消防、校舍、食品、实验实训、校车及交通安全等重点部位开展排查,对事故隐患建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要重点从以下方面抓紧抓实校园安全工作:一是要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不断压实学校在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持续加强推进消防问题治理,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前期“一校一策”的既定方案,全力推进解决校舍未验收、无证使用等问题。三是要持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要教导学生不到法定年龄不能驾驶机动车,骑自行车不得逆行、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使用安全带。四是要持续抓好防溺水工作,强化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家校联系制度,通过家长会、 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提醒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监护职责, 严防学生离校期间发生溺水事故。五是要持续抓好电信网络诈骗,邀请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政法干警到学校开展专题讲座,让师生掌握防骗知识和辨识诈骗技能,远离电信网络诈骗。六是要持续抓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七是要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提升教职工及学生法治意识,坚决防范有组织犯罪渗透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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