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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7-39332 | 发布日期: | 201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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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19号提案的答复 |
民革市委会:
各位委员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银川市委员会委员提交的《关于切实降低我市青少年犯罪率的提案》(第4-19号)已收悉。现就银川市教育系统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列出我市西夏区2015年14岁以上不满16岁、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青少年犯罪情况,分别占刑事事侵犯财产类犯罪的3%和5%。这些犯罪行动包括小偷小摸、多次盗窃、或者抢夺、抢劫,其次在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方面往往是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罪,这些犯罪多发生在青少年在社会上流浪,无人约束的情况下。《提案》深入分析探究了导致青少年犯罪行动的深层原因,并就如何降低我市青少年犯罪率提出了4点建议。
近年来,我市各直属学校、各县区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维护宪法权威中推进普法,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延伸普法,在法治实践中深化普法,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降低青少年犯罪方面做了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切实成效。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中小学生普法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银川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作用,做到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的“四落实”。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深入开展“读法律书,做守法人”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法制教育内容进学校、进课堂、进考卷。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
市教育局加大法制教育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考试的分量,要求全市中小学在校青少年保证每学期法制教育时间不少于20课时。调整充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加强培训指导,健全完善制度,切实保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的“四落实”。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每年的法制教育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广泛组织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良性互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整治,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动、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三)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培育法治文化。
加大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的投入,继续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法治文化长廊、特色学校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建设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大力推进机关单位和学校优秀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广泛开展各类校园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演和展示,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校园法治文化节,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市教育局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完善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发挥好专业人员在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大力开展参与式、交互式、趣味式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协调机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对网吧的专项整治、互联网的监管、学生接送车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提案》中的建议,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家校合作,进一步深化家桥合作。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校园班组微信众、学校微信公众号,以及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增进学校与家庭的联系。教育和引导家长重视宪法和法律行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责任,管控孩子的不良行为,严防孩子出现违法犯罪行动。
二是发挥教育系统在建立青少年犯罪管理求助机构中的重要作用,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心理辅导。联合市团委、法律服务部门开展法制讲座,针对有不良行动的学生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群体,做好心理干预,组织学生利用慰问、参观劳教所、戒毒所、少管所等场所,开展警示教育,防范青少年发生违法犯罪案件。
三是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全市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关乎青秒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活动,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发送告知家长书、建立家校联系卡、家访、家长学校等,形式家校教育合力。另外,建立完善学生德育导师制和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指导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感谢提出的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为银川教育的发展献计献策。不妥之处,敬请反馈。
银川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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