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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987/2022-00626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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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名 称: |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62号“关于加大政策及财政支持力度、稳定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提案”的答复 |
吴学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及财政支持力度、稳定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提案收悉,该案由银川市教育局承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联合办理)。市教育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人事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我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银川市现有各类幼儿园466所(含已建成并完成注册,但未正式招生的12所幼儿园),教职工12816人,在园幼儿98688人,其中:公办园241所(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后改为公办的142所),教职工6948人,在园幼儿49675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53所,教职工4834人,在园幼儿34564人;非普惠性民办园60所,教职工2227人,在园幼儿14906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10.7%(实际在园幼儿数占户籍幼儿总数的比),比“十三五”初期提高21.3个百分点,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7.8个百分点;完成占全区74%的206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任务,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从2019年底的23.3%提高到50.1%,普惠率从2019年底的61.5%提高到84.97%,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幅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着眼“治好”,建章立制解难题。一是优化幼儿园布局。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计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照《银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编制《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20-2025)》,尤其是针对3000人以下小区没有配套建设幼儿园及湖畔嘉苑等热点片区幼儿园布局不足问题进行统筹谋划,优化布局、配置资源,到2025年计划投资15.4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3所,着力破解幼儿园布局不合理问题。二是着力幼儿园运行保障机制。积极向教育厅建议,设立自治区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对银川学前教育中央转移支付力度。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教育配合,研究促进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水电气暖等优惠政策。由市委编办牵头,继续通过县域挖潜、退休腾退、跨县域调剂等方式逐年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积极探索第三方公司聘用编外教师,破解编制短缺问题。根据办园成本监审意见,通盘研究在编教师和聘用教师待遇问题。
(二)着眼“办好”,多措并举提质量。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压实各县(市)区政府属地责任,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对标《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分类评定验收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一日活动流程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一日活动保育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年检制度,做好分类定级,兑现奖补资金。二是强化市级督导职能。对标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发展学前教育文件精神,借助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工程,保障幼儿园硬件软件水平升级再造,进一步推进我市幼儿园规范化、普惠性、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三是推进优质资源扩面提升。以公办园集团化管理模式提升保育保教质量。采取公办园集团化管理、示范园示范引领、城市带农村等方式,依托自治区级示范园等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组建银川一幼、宁夏幼专、银川二幼、金凤回幼等11个幼教集团,将新建园、民办园、回收治理园等相对薄弱的幼儿园纳入集团化管理,通过加强管理、教研、培训等指导帮扶,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提升学前教育保育保教质量。四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托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银川市学前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以专兼职聘用的方式,汇集全区学前教育专家、科研人员、园长及一线教师力量,及时研究掌握国家、自治区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开展学前教育课题研究,引导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由市师资培训中心编制学前教育师资培训计划,对幼儿园园长、中层管理者和一线教师开展专题培训。协调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宁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适当增加幼教专业招生比重,加大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力度,提升学前教育教师学历层次。
(三)着眼“管好”,规范办园促发展。一是加强办园规范管理。对已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聘用的幼儿教师,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统一标准、统一条件、统一要求,加强对各幼儿园经费管理,规范教师工资标准,制定学前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为聘用教师缴纳社保资金,努力用好的待遇留住人。二是规范民办园办园行为。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办园,落实民办园分类登记办法,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申请,限期归口进行分类登记。规范民办园保育保教、收费、安全等方面的办园行为,每年向社会公布非营利性民办园名单及其收费标准,督促民办园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每年依规向教育、民政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不断加强收费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将幼儿园收费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幼儿园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下一步打算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起草了《银川市关于加强学前教育保障的若干措施》,重点对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园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逐步保障到位。二是突出可操作性。明确提出提高办园质量、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力度、强化安全管理等4部分20条具体措施,各县(市)区和幼儿园无需再进行任务细化,参照执行即可。三是体现规范性和标准化。对教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配备标准、准入标准、培训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资金使用标准、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办园标准等进行了明确,为提升办园质量提供遵循。
联系人及电话:马思远 6888715
银川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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