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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987/2022-00167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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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名 称: | 关于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经研究,定于12月31日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14:30,在行政中心15楼常务会议室,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一)书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十四次全体会议、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
(二)传达学习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校园安全专项整顿电视电话会议、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和自治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党委教育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三)审议《关于成立银川市“双减”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的通知》;
(四)传达学习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教育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和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整体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督导整改情况。
三、参会人员
(一)市领导
(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网信办、编办、人才工作局、老干部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民委(宗教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市政府外事办、市场监管局、网信局、综合执法监督局、体育局,金融工作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团市委、妇联,市代建中心,银川警备区负责同志;
(三)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
(四)市教育工委、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参会部门(单位)于12月31日(星期五)11: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佩戴口罩,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浏览短信微信。
(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务保障工作。
中共银川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