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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987/2023-00092 发布日期:2023-01-05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中共银川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经研究,定于2023年1月5日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行政中心2楼6号会议室,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贺信;听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听取和部署新高考改革、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等工作,谋划2023年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

三、参会人员

1.市领导

2.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网信办、编办、人才工作局,市发改委、教育局、民委(宗教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网信局、综合执法监督局、体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代建中心;

3.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听取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暨2023年工作计划(金凤区、永宁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现场述职,其他单位书面述职)。以上材料如有修改,请于2023年1月4日(星期三)10:00前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定后,纸质版交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中心主楼741),电子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ycsjyjzy@163.com。

(二)请各参会部门(单位)于1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请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三)根据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要求,参会人员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会。会前3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电话、短信要求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或健康码有异常情况的,不得参会。会前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的,原则上不参加会议。所有参会人员全程佩戴白色 N95口罩。提倡自带水杯,会议期间不提供续水服务。

(四)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得迟到早退、随意走动、接打电话,并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模式。

(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务服务。



中共银川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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