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科技特派员创业协会:
2016年,我市农业农村科技及科技特派员创业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与全区科技工作会议、全市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努力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及社会化服务制度创新,积极推进“双创”工作,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力,为我市农村繁荣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引导建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对新建并通过验收的国家和自治区级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补助2个以上(贺兰县科技局、西夏区科技局);新投资建设的农业科技服务平台享受《银川市科技创新项目补助管理办法》有关补助政策;加强农业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借力“一站一台”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优势资源,推进产学研协同发展,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积极打造我市农业创客空间,至少探索建立1个农业企业孵化器,为农业创客提供创新创业场所、咨询、技术指导、生产销售服务和融资等支持(永宁县科技局、金凤区科技局)。
(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实施农业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征集备案具有研究开发前景的项目20个以上,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办法,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项目,整合科技优势资源,攻克一批农业共性关键技术瓶颈(各县市区科技局);引导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共同实施科技项目,共享科技创新成果,培育壮大一批农业科技型企业,争取有6个以上企业获批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每个县市区至少推荐报送1个企业。引导建设农业众筹、众创、众扶等创新创业载体,不断改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各县市区科技局)。
(三)加强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激发科技创业活力
创新科技特派员指导服务机制,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深入发展;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4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科技特派员动态调整,报市科特办备案;探索实施科技特派员分类管理,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指导(各县市区科特办)。3月底前推进创立银川市科技特派员创业协会,加强科技特派员之间科技信息交流互动、科技资源共享共赢,科技产品互通有无。继续推进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工作,向企业引进一批科技人才,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产品;加强科技特派员项目支持,推荐市科特办项目至少创新或转化1项科技成果,项目根据创新或成果转化成效确定支持力度,择优给予支持。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分类培训,不断提升科技特派员创业技能,创新科技创业服务模式,带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各县市区科特办)。
(四)加强科技资源整合利用,服务科技创新创业
推进银川科技创新券在涉农企业应用,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引导科技创新平台向我市企业提供开放式服务;推进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紧密结合, 探索建立银川农业创客基金,促进适合支持科技创新的市场融资机制,缓解农业企业及科技特派员创业实体技术创新融资难题。加强与自治区、县(市)区科技部门业务对口交流,准确把握区域科技创新动态,加强科技资源联动整合,促使科技创新人才、资源有效利用。加强科技创新创业联盟建设,培育新的科技创业链(各县市区科特办、银川市科特派协会)。
(五)加强移民地区科技服务,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加强移民地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引进示范应用一批动植物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解决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在贫困村实施科技创新或成果转化的项目,经评审通过的,按照科技投入比例给予资金后补助。(兴庆区、金凤区、灵武市科技局)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创业制度,组织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和扶贫服务,培养本土先进实用技术人才,带动贫困地区产业技术进步和农民增收,科技特派员创业扶贫实现贫困村全覆盖(各县市区科特办)。
(六)加强科技宣传与交流,营造浓厚“双创”氛围
举办专题培训班,对银川市科技创新项目后补助管理办法和企业科技投入核算标准进行系统培训,让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明白人;发挥银川市科技特派员创业协会的作用,采取研讨交流、观摩学习等方式,选择创业成效明显,创业经验丰富的科技特派员进行经验介绍,互动交流(银川市科特派协会);运用银川科技网及时发布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充分利用媒体及时宣传党委政府关于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及科技特派员创业的政策制度,提高科技创新和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全市民众知晓度和关注度,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各县市区科特办、银川市科特派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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