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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53R/2022-0007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2022-06-24
责任部门: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06-27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科技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科技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科技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科技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银川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银川市《关于印发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59号)要求,聚焦各类创新主体关注关切,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加快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务公开促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涉及创新主体的信息公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针对科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围绕与创新主体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提振创新主体信心。维护政令统一,推动政策落实不偏不倚、准确到位,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涉及创新主体行为的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项公开规定,依法公开和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中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全面推进“在阳光下执法”。

(三)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系统梳理、分类制定已出台发布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合并包”,及时兑现科技惠企政策,会同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开展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配合全市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强涉及财务的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优化调整公开范围、内容、方式、精度和格式要求,定期对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结果,打造“阳光财政”。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正确适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在银川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单列“收费标准”一栏并注明收费标准和收费要求等,并与政策法规人员和法律顾问等沟通衔接后,及时进行修订更新。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五)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与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持续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密切关注、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每逢节假日期间,及时发布宁夏疫情防控要求,扩大防疫政策知晓范围,助力区、市疫情防控工作。

(六)抓好稳岗就业和技能培训信息公开。打好已出台发布的各项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等“政策集成包”,秉持把政策文件“传达到、讲清楚”的宗旨,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平台多元化发布推送相关信息,让各项政策文件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

(七)抓好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0〕15号)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我局将对照相关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厅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修订完善科技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目录,报送银川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三、以政务公开推进科技创新法治建设

(八)抓好科技领域行政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市科技局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及我局自行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每年11月底前梳理并提出清理建议,经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审核论证并协商一致后,提出清理意见报市司法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结果。新起草的科技创新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按公开要求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九)抓好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科技创新制度体系,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制度规定,监督市科技局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科技局“机构职能”栏目公布各科室办公电话并写明工作时间,及时动态管理、更新调整,全面展现政府机构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科技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网络申请”外,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交的科技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其他附件等)及市科技局出具的登记回执、答复文书等,全部录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备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要求,认真执行科技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科技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四、以政务公开促进科技政策宣传

(十一)抓好政策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科技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并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市科技局政策咨询办公电话和工作时间。综合选用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听的解读形式,配以案例、数据,切实把科技创新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做到图文解读占比不低于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积极探索采取语音解读形式与文件同步发布,提高科技创新政策传播力。

(十二)抓好政策咨询服务。采取线下与线上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线下开展科技大调研活动,深入县区、园区、企业,做好科技创新政策咨询服务。线上配合银川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做好“银川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专号科技创新政策咨询解答工作。

(十三)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2号)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定向推送企业群众走近科技创新,及时发放市科技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并公示结果。同时,借助市科技局政府开放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折页、咨询讲解,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科技创新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公开讲”“局长接待日”等活动,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五、以政务公开促进科技工作规范化

(十四)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严格执行《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宁政公开办发〔2020〕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宁政公开办发〔2020〕23号)和《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函〔2022〕7号)等系列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科技创新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按照《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2〕6号)“三审三校”原则,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科技局栏目和“银川科技工作”微信公众号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发布工作。

(十五)切实加强公开信息管理和保护。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开展科技创新信息公开。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从严审核、审慎发布信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依法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对公开信息内容里含有公民身份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号或卡号、出生日期、财产状况、私家车牌号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采用删除、去标识化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处理,依法依规科学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十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科技局局栏目和市科技局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强化网站稿源互通,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全面落实《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落实落细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工作,每半年报送一次清理报表。

六、加强科技创新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十七)压实科技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科技领域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科技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科技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积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强科技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更好回应人民群众、企业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科技创新发展氛围。

(十八)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科技政务公开法定职责,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局属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科技创新政务公开典型经验,提升“宁夏政府网”“中国政府网”稿件采用数量。不得与自治区委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保障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讲课、外包等同类服务或合作。向社会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并经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附件:2022 年银川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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