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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7/2011-0412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1-05-02
责任部门:综合处 发布日期:2011-05-02
名 称:银川市园林局关于2011年“两型社会”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银川市园林局关于2011年“两型社会”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银川市建设“两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全市建设“两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银川市园林局深化林业发展,加强湿地保护,进一步提升城乡园林绿化水平,加快国土绿化,实施重点绿化工程,全面促进全市“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2011年市园林局“两型社会”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加强湿地保护宣传、科普工作

按照“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方针和“城市内湖泊湿地以治理保护为主,城边湖泊湿地以恢复保护为主,城市远郊湖泊湿地以自然保护为主”的规划原则,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西北地区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目标,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管理力度,理顺湿地管理体制;加强对湖泊湿地污染的治理和经营单位的管理,积极探索湖泊湿地可持续利用、发展模式,提升湖泊湿地的保护与利用水平,更好地发挥湖泊湿地的生态功能和社会、经济效益;坚持不懈的做好湿地生态保护工作,促进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效益。

(一) 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积极协调、配合市有关部门及湿地管理机构,编制湿地生态旅游规划、湿地资源利用规划、湿地环境教育规划等配套专项规划,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及区、县(市)的协调,督促和指导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同时全力协调市财政支持,争取尽早启动对我市湿地资源进行全面普查,以查清银川市湿地资源及其环境现状,了解湿地资源的动态消长规律,建立银川湿地资源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并对全市湿地资源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为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完整、及时准确的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要进一步做好湿地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宁夏湿地保护条例》的宣传,并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举报程序,加大湿地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和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做好湿地保护规划和立项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宁夏银川黄河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早日立项,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阅海、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做好鹤泉湖等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积极申请“银西西林带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把银西西林带湖打造成为湿地公园,为城市人居休闲提供场所。

(三)加强湿地保护科研、监测、宣教、培训工作

继续做好湿地保护宣教工作,重点加强对青少年进行生态教育,通过制作展板、问卷、举办鸟类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湿地知识,达到教育广大青少年保护湿地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的。同时积极开展银川湿地特色宣传活动,打造湿地保护宣传品牌,在已举办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摄影节、阅海国家湿地公园的冰雪节、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的花棒旅游节、鹤泉湖的生态旅游节以及各湿地公园的赏荷节、垂钓节等众多以湿地生态为主题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融合多文化特点。

联合区、市有关部门及科研机构开展各项科研课题,计划安排2~3次专项业务培训,对全市湿地信息员进行重要湿地监测、湿地保护管理、鸟类环志、疫源疫病监测等方面培训等,为我市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科技及人才支撑。计划对我市15~20处重点湖泊湿地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全市湖泊湿地水质变化情况,为防治富营养化、水草泛滥等水质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对我市湖泊湿地水质发展趋势作出客观评价。

二、抓好大生态建设

(一)以银西生态防护林体系工程项目区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贺兰山东麓生态屏障建设

1、实施范围

该项目区南起永宁县闽宁镇与青铜峡市甘城子乡交界处,北止贺兰县洪广镇与平罗县崇岗镇交界处,南北长约70公里,总面积62.12万亩。该区域也是国家“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建设的重点区域。项目区纵贯永宁县、西夏区、贺兰县,按照防护、景观、生产、示范功能总体布局,由村镇绿化、绿色通道、农田防护林、森林培育、生态恢复、牧草建设等六大部分组成,形成多树种,乔灌草结合,带、网、片、点并重的多功能综合性防护林体系。

2. 实施内容

2011年计划建设任务4000亩,其中防护林318亩,经济林3683亩。

3. 实施单位

该项目由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负责实施。

4、建设期限及工程进度安排

要求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4000亩的建设任务。具体安排为:

2011年3月- 4月底完成防护林建设任务;

2011年4月- 5月底完成经济林建设任务;

2011年5月-10月进行前期工程完善和后期管理工作;

2011年9月中旬至月底进行工程全面检查验收。

(二)巩固提高和保护好宁东大环境绿化成果

继续抓好宁东大环境绿化,并以切实巩固宁东绿化成果为重点,2011年计划做好81000亩生态林的管护工作,主要是加强灌水(每年3-4次)、修枝(每年2次)、除草(每年1次)、防治病虫害(每年2次)和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管护水平和质量。

(三)黄河金岸绿化工程完善提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王正伟主席对黄河金岸生态景观建设的批示,切实提高绿量,完善景观效果,2011年主要安排在兴庆区、永宁县区段抬高地势,补植大树30000株;其他县区加强管护,以补植补造为主。同时在黄河金岸全段,特别是滨河大道两侧,通过园林化调整,逐步改造现有林地,突出和完善园林景观;结合沿黄城市化进程,对新建黄河小镇和整治规划好、适宜绿化的村庄进行园区和庭院绿化,以街巷绿化为轴线,庭院经济林为补充,环村(镇)宽幅林带为重点,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村在林中、林在村中,集观赏娱乐和休闲、生活为一体的小康村镇。

1、 实施单位

永宁县、贺兰县、兴庆区、灵武市。

2、建设期限及工程进度安排

要求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具体安排为:

2011年3月- 4月底完成部分地段土方填换、补植补造工作;

2011年4月- 5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011年9月中旬至月底进行工程全面检查验收。

(四)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工程

1. 实施范围

银川市灵武市、贺兰县、永宁县、兴庆区、金凤区和西夏区境内,实施地点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金凤区良田镇、西夏区镇北堡镇、贺兰县洪广镇、永宁县闽宁镇、灵武市的五镇一乡和白芨滩、白沙窝、大泉三个林场所辖的防沙治沙示范点。

2. 实施内容及分区段建设任务

2011年计划治沙造林任务48850亩,山沙区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在灵武市,其他县区和单位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建设。各县(市)区具体任务为:兴庆区牙湖乡3000亩,金凤区兴泾镇250亩,西夏区镇北堡镇600亩,贺兰县洪广镇2000亩,永宁县闽宁镇3000亩,灵武市各防沙治沙示范点40000亩(含白芨滩林场防沙治沙20000亩)。

3、建设期限及工程进度安排

要求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48850亩的防沙治沙建设任务。具体安排为:

2011年3月- 4月底完成平原地区防沙治沙建设任务;

2011年5月- 8月底进行前期工程完善和后期管理工作;

2011年6月- 9月底完成山沙区雨季点播任务和整体工程的自查工作;

2011年9月中旬至月底进行工程全面检查验收。

三、提升园林绿化美化水平

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实施火车站广场绿化及生态公园建设,唐徕公园整治扩建五期,抓好北京路、正源街两侧景观绿地建设及城市道路配套绿化,启动园博园址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1、火车站广场绿化及生态公园建设项目

银川市火车站广场绿化及生态公园建设项目位于金凤区西部中段,东起通达街,西至火车站新址,南临北京路,北至贺兰山路,是火车站东片区改造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实施面积57公顷,其中水面6公顷。项目建设以土方填换、景观湖扩挖整治、绿化美化、园林景观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为主。建设期限及工程进度安排如下:

2011年1月-3月完成项目可研、建设方案编报、规划设计、工程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2011年3月- 5月底完成土方填换、景观湖扩挖整治、绿化美化等建设任务;

2011年6月- 8月进行工程园林景观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2011年8月- 9月底进行各项工程建设的完善补充;

2011年10月中旬至月底进行工程全面检查验收。

2、银川市唐徕公园整治扩建五期工程

唐徕公园(南薰路——李银路段)整治扩建五期工程规划实施总面积59.21公顷,其中绿化面积 52.43公顷、道路广场硬化铺装面积5.73公顷、人工水域面积1.05公顷。渠东北起长城路,南至李银路,全长3858米,占地面积为28.93公顷;渠西侧北起南薰路,南至李银路,全长5522米,占地面积为30.28公顷。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土方填垫、绿化种植、灌溉设施、广场、园路铺装、园林小品、围栏及亮化等。建设期限及工程进度安排如下:

2011年1月-3月完成项目可研、建设方案编报、规划设计、工程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完成土方填垫、人工湖开挖、灌溉设施等建设任务;

2011年3月- 6月底完成绿化种植任务;

2011年7月- 9月进行广场、园路铺装、园林小品建设等工作;

2011年9月-10月底完成土建、亮化等工程,并进行园林景观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各项工程的完善补充;

2011年11月进行工程全面检查验收。

3、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建设

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建设项目是2011年市本级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建设包括:北京路(丽景街——燕庆路)两侧景观绿地,两侧各50米宽,实施面积11.7公顷;正源北街(贺兰山路—大连路)两侧景观绿地,两侧各50米宽,实施面积18公顷。建设期限及工程进度安排如下:

2011年1月-3月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报、规划设计、工程招标、土方填垫、灌溉设施等前期准备及部分建设工作;

2011年3月- 5月底完成微地形制作、绿化种植等建设任务;

2011年6月- 8月底进入正常管护阶段,完成园路铺装,并对已建各项工程进行完善补充;

2011年10月进行工程全面检查验收。

其中正源北街景观绿地建设需视市政建设进度调整绿化进度。

四、工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市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建设“两型社会”的思想高度、站在构建和谐银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全局高度来认识各项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大投入,切实把生态建设工程作为改善生态、营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一把手统抓全局,分管领导一抓到底,林业部门抓好质量,各有关部门抓好配套协调,多力并举,再造秀美银川。

2. 精心组织,强化管理,明确责任

各有关工程县(市)区和建设单位要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由市政府与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作为重点考核指标。林业部门要抽调得力人员,负责各项造林工程规划、设计指导,苗木检疫、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项工作,为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做好服务。相关县(市)区和其他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与相关乡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县(市)区目标考核中,重点考核。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做好作业设计,工程安排期限,工程进度上报,质量把关,自查等工作。

各项工程管理严格履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标准。在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行法人制,种苗招标制;引入合同制(责任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施工设计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程,采用先进技术,科学合理,同时要有多方案比较;项目施工严格实行先设计、后施工,设计要任务上图、数字上表,落实到位;要按照确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模式,形成分工序、分层次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和监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察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工程建设成效,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实施单位要与各建设单位签订责任书,做好建设前期的组织领导、技术培训,中期的监督检查和后期的自查总结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分为两级验收,由实施和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工程竣工后,由市政府组织银川市林业局及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3. 严把质量,确保成活

所有造林工程要以成活为命脉,以督察为保障,坚决杜绝“活人栽死树”。严格把好“六道关”:一是要把好任务落实关。把任务落实到田间地头,做到有地栽树。二是把好设计关。认真做好作业设计,提高作业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划先行。三是要把好造林整地关。提前按标准整地,蓄水保墒。做到因地制宜。四是要把好种苗关。全面推行“一签三证”制度,以乡土壮苗为主,强化种苗管理,确保苗木质量。做到保证质量。五是要把好栽植关。要按技术规程和标准,步步精心规范。做到科学栽植。六是要把好后期管护关。严格做好后期管护工作,做到管理到位。七是要把好自查核实关。工程建设每道工序都要建立现场验收制度,做到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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