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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7/2011-0412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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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1-05-19 |
责任部门: | 综合处 | 发布日期: | 2011-05-19 |
名 称: | 关于报送2010年银川市林业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的报告 |
2010年银川市林业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自查报告
一、计划投资情况
2010年,在自治区林业局、财政厅和自治区林业局相关处室(站)的大力支持下,银川市直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病虫害防治建设项目、森林防火项目、湿地工程、森林公安建设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及地方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等工作,全年计划下达资金1333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177.4万元、三北防护林工程60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40万元、病虫害防治建设项目42.76万元、森林防火项目19.96万元、湿地工程800万元、森林公安建设项目17.9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150万元、地方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12.8万元、其他林业专项补助资金12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
2010年在自治区林业局、财政厅和自治区生态林业基金管理站的大力支持下,投入市直天保工程资金共17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职工社保专项资金投入140万元,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工程国债资金28万元,天保工程区政社性及国有场圃培训专项资金9.4万元。在天保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上,我局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实行“报账制”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林业财务管理机制,明确了天保工程资金支付结算办法,严格按年度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资金,全年资金使用中,未出现在森林管护费、社会保险补助费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等项目之间进行调整以及对预算下达的建设内容擅自改变的情况,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天保工程建设资金的现象发生。
1. 社会保险项目管理
我市对天然林保护国有林业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项目采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标准,严格按照实施单位及实施内容每年具体落实,目前涉及的两个国有林场和两个苗圃职工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人数为906人,都实现了在职职工全员参保,到位的社保资金140万元也已由银川市林业局全额划拨给国有场圃,各场圃积极为职工缴纳了养老和“四险”保险金,并逐级落实到个人,解决了职工后顾之忧。
2. 天保封育工程建设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局《关于下达天然林保护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发改农经[2010]57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10年天保封育计划5000亩,市林业局与自治区林业局签订天保工程责任书,指导贺兰县林业局认真制订作业设计,严格按照《自治区林业局天保办关于对2010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作业设计的批复》抓好工程实施,严格按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经过共同努力,已圆满完成了5000亩的封育任务,并通过了自治区林业局的验收。到位的20万元封育补助资金已全额用于封育工程建设,无结余资金。
3. 政社性工作
2010年政社性工作主要是银川市森林公安分局对森林资源保护的执法、宣传和银川市园林场医疗卫生工作,天保工程计划投资5万元。银川市森林公安分局在2010年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做好林业行政办案,落实信访工作,利用政社性资金2万元,加强了对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的巡查和执法,制作了横幅、标语、展板,并通过刊登通告、分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培训等工作。银川市园林场利用政社性资金3万元给场卫生所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发放工资补贴,有效的减轻园林场的困难,为全场职工家属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
4. 天保工程职工培训项目落实情况
根据宁林(计)发〔2010〕441号《关于下达201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职工培训经费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银川市天然林保护工程2010年富余分流人员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自治区林业局审批的方案认真落实,委托银川市林业技术推广站主持培训工作,利用林业培训资金4.4万元,举办天保工程及优势特色产业实用技术培训班12期,对市直两场两圃的富余职工以及全市林业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1094人,提高了全市林业职工和林农的文化和技术素质,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重点公益林资源管理
为了切实保护和发展好我市在银西生态防护林项目区、银川市园林场和苗木场范围内的近4万亩重点公益林资源,我局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公益林管护,对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报账制管理,以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等主管单位为公益林管护的主体,按项目设计所确定的范围逐块落实管护单位,明确职责,逐年签定签订管护合同,根据检查验收情况统筹安排支付补偿基金。同时加强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到位的12.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已于2010年底经项目检查验收后,全额拨付到各公益林管护单位。
(三)三北防护林工程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局《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发改农经[2010]571号)文件精神,市林业局委托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认真制订作业设计,严格按照自治区林业局的要求抓好工程实施,对造林全过程进行监管,认真进行检查和自查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经过自治区林业局对市直2010年营造林实绩的核查验收,完成新造林任务5923亩。到位的60万元防护林工程建设资金均于年底前支付贺兰、永宁县及西夏区等造林实施单位。
(四)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银川市林业局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完成了2个作业区的抚育面积15121.5亩,并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发生,到位的150万元专项资金除10万元用于项目管理外,已于2011年初项目建设完成并自查后,全部拨付到各抚育实施单位,用于抚育项目建设。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及湿地保护工程
2010年,《宁夏银川鸣翠湖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启动了设备采购工作,目前除监测站实验室维修工程尚未完成外,已利用到位的40万元专项经费,购置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所需设备及物资49类共56种,支出金额36.7万元,待监测站实验室维修工程完成后,剩余部分将作为项目建设的检查验收、档案材料印制等费用。
计划下达的800万元湿地保护工程资金目前尚未到位。
(五)森林植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病虫害防治
2010年森林植物检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银川市直由国家投资27.6万元、自治区及银川市配套13.16万元实施的森林植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检疫工具箱1只、自动给药及检测设备各一套正在政府采购尚未到位外,其他调拨物资及资金均已到位。目前100㎡市级检疫实验及标本室正在建设中,其他调拨物资均已用于全市林业(园林)植物检疫,并借此积极开展了调入苗木复检、有害生物的防治和监测等工作。全年共出检150多次,复检苗木100余批次,复检苗木102万株;指导三区及市辖区共完成杨树天牛的防治2.1万亩,布设苹果蠹蛾监测点35个。
(六)森林防火项目及森林公安建设项目
2010年银川市森林公安分局在全市森林公安执法和森林防火等重要工作中,充分利用国家森林公安建设资金17.88万元(其中包括警用车辆一辆,补助12.88万元,由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统一采购),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做好涉林案件办理,落实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处警127起、查获林业行政案件5起,移交2起,严厉的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在2010年扎实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中,自治区森林防火补助19.96万元资金因自治区森防办统一采购,目前尚未完成采购程序,但在自治区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市防火办做好原有物资储备、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宣教活动、对我市半专业化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建立了扎实牢固的基础。
(七)其他林业专项补助
2010年下达银川市直的其他林业专项补助资金共12万元,我局严格按计划文件精神,其中2万元用于首府绿化委员会绿化办公室作为全市绿化宣传和义务植树活动的经费,另外10万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经费,分别拨付到银川市湿地保护办公室1万元、鸣翠湖公园2万元、阅海公园2万元、银川市中山公园(银川市野生动物救护站)5万元,用于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工作,无结余资金。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 市直两家国有林场的经济林老化仍旧严重,森林保护培育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森林抚育、更新改造等森林经营资金匮乏,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不高,林分长势衰退,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隐患很多,保存率逐年降低,管理与保护压力很大。
2. 市直两家国有林场均于2008年底改为企业建制,自收自支,每年缴纳四项保险金的费用约300多万元,使两场经济十分困难,企业负担沉重,严重制约了其经济发展,也阻碍了对已有公益林的补植、抚育等精细化管理。建议加大对市直系统,特别是两家国有林场森林抚育管护、更新改造等森林经营资金的投入,促进两场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3. 市直林业建设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各级财政投入又没有及时补充,造成办公用房、道路、防火等设施设备年久失修,医疗、森林管护站点等设施严重缺乏,管护使用的管道和渠道等供水设施严重老化,灌水不利。建议对市直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补贴,为各项工程建设打好基础。
4. 市直辖区内随着近年来林业建设步伐加大,致使造林建设及森林抚育管护等面积增大,每年需抚育的林地面积已达6万亩,年需资金2400万元,森林抚育压力很大;目前抚育试点项目每亩100元的补贴费用远远不能满足年久未能抚育的林地需要。建议加大对市直森林抚育补贴的力度,并增大每亩的抚育补贴额度。
5. 林业技术人员缺乏,农民的文化和技术素质不高,建设与管护的技术力量日渐薄弱。建议加大对市直各林业工程人员以及林场富余职工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切实提高林业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的文化和技术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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