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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7/2011-0414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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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1-09-06 |
责任部门: | 园林处 | 发布日期: | 2011-09-06 |
名 称: | 银川市园林局关于对2011年园林绿化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及优良工程评比的通知 |
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和完善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水平。根据《银川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园林局研究决定,近期将组织对2011年建设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2011年建设的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市园林局成立园林建设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组长:徐庆林;副组长:廉用奇、齐建国、钟建元;成员:张春玲、张舵、梁吉元、李泽民、杨银柱、常青、姜生强、赵游丽、屈凤兰、吴颖、杨占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园林管理处。
二、验收内容
主要对2011年建设的园林绿化工程中工程质量、苗木成活率、工程相关内业资料等进行验收。
三、验收时间
(一)9月10日-9月17日各建设单位组织自查自验。
(二)9月20日-9月27日市园林局组织人员验收。
四、验收方法
此次竣工验收采取查看内业资料、现场实地查看、景观评价及询问了解的方式进行。
(一)内业检查以查看内业资料为主,具体标准执行《银川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试行)及《银川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试行)。
(二)外业检查主要以复核成活率、覆盖度为主,方法是以各工程自查结果为基础,常青树、阔叶树、花灌木按不少于种植苗木种类20%的比例(至少抽取2种苗木)随机抽取,随即抽取的树种进行实地查验;低矮木本植物、灌木种植的色块、绿篱、花卉、地被植物等以目测检查为主,抽样复核为辅进行复查。如复查成活率、覆盖度与自查成活率、覆盖度差距在±3%以内,视为自查真实,成活率、覆盖度按自查结果计算;如差距在±3%以外,该工程所有自查数据按复查数据进行等比例调整。
(三)景观评价按工程整体效果、养护管理状况、设施建设情况等综合考虑,现场评价。
五、优良工程评比程序
(一)经局园林建设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对竣工验收资料审核合格的工程,组织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凡合格工程发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下发整改通知,经整改自验合格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进行竣工验收。根据市政有关规定,凡没有工程合格证的不予以报审工程决算。
(二)各建设单位按竣工验收组所查合格工程总量不超过40%的比例推荐园林绿化优良工程候选名单,园林局组织专家组对所推荐的工程进行复核,并按不超过复核总量的50%的比例提出意见提交局园林建设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审定,凡审定通过的工程发放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建设单位要按照《银川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试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工程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局园林建设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申请验收,提交《银川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由局园林建设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银川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中项目说明及附件部分至少含有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工程项目建设情况;3、工程自验情况(含完成工作量及必要的图表);4、工程质量自我评价。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竣工验收及优良工程评比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各项的准备工作,于9月17日前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局园林管理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竣工验收,凡未经过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将无资格进行工程决审,并停止工程拨款。
(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检查程序做好迎检工作,配合检查组做好各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要安排相关人员陪同进行内、外业检查,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建设单位需提供工程设计图、竣工图各一份及4把30m以上的皮尺配合外业检查。
(四)各单位需准备自查自验汇报材料(一式5份)。
附件:1.园林绿化优良工程标准
2.银川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优良工程评比申请表
附件1
园林绿化优良工程标准
一、 工程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银川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手续及相关资料齐全。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能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多项规章制度,工程建设未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二、 规划设计科学合理,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优质材料,树木成活率、地被植物覆盖率达到98%。
三、 整体景观符合设计要求,地形营造、植物配置、设施建设和谐得体,自然优美,植物长势强健,设施细部处理细致,施工现场及时清理,整洁美观。
四、 养护管理科学合理,措施及时到位,达到或高于达到要求的养护管理标准,并在精品管理上有措施,有效果。
附件2
银川市园林绿化工程
竣工验收及优良工程评比申请表
编号: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制
填 报 说 明
1、银川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优良工程评比申请表由申报单位负责填写。
2、填写表格时一律使用蓝黑或炭素墨水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3、申请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4、申请表必须经有关单位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由负责人签章后,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表一式二份,复印无效。
银川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优良工程评比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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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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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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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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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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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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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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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委托经办人姓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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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提 交 的 主 要 申 报 资 料 | |||||
名 称 |
编 号 |
核 发 机 关 |
数 量 |
日 期 |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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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及附件(完成工作量、自验结果等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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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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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彩照(至少4张5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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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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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
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 | |||
材料初审结论 |
园林建设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园林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办公室(代章) 年 月 日 | |
竣工验收结论 |
验收组结论 |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园林建设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审核 意见 |
园林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办公室(代章) 年 月 日 | ||
优良工程评审结论 |
工程竣工 验收组 推荐意见 |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优良工程评审专家验收组结论 |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园林建设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审定 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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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