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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7/2013-0317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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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3-03-22 |
责任部门: | 市园林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3-03-22 |
名 称: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城市园林绿化统计工作的通知 |
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各县(市)区园林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市园林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2013年银川市城乡园林绿化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和内容及时、准确、详实,现就本年度城乡园林绿化统计报表及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确保2013年春季城乡园林绿化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城乡园林绿化统计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评价、分析全市城乡园林绿化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城乡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县(市)区要提高对做好城乡园林绿化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具备统计从业上岗证和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担任园林绿化统计员,并逐级落实统计工作任务、建立统计台账,确保城乡园林绿化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各单位确定的统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统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于3月28日前报市园林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
二、加强考核、强化责任,确保城乡园林绿化统计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各单位、各县(市)区、园林局相关处室要严格按照城乡园林绿化统计报表制度(详见附件)要求,实事求是地统计、整理、汇总并及时上报,按时保质完成统计任务。统计数据作为园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拨款的重要依据,将纳入年度本单位、本县(市)区园林绿化目标考核。凡因统计上报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影响信息报送、资金拨付、任务指标统计的将追究统计人员及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各单位、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情况,市园林局将随时组织进行检查。
附件:1.银川市城乡园林绿化统计报表制度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2013年3月22日
附件1
银川市城乡园林绿化统计报表制度
(2013年度)
一、全面做好2013年银川市城乡园林绿化统计工作
为确保统计数据内容及时、准确、详实,了解掌握各项城乡园林绿化项目进展情况,为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促进全市城乡园林绿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城乡园林绿化发展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城乡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城乡园林绿化部门共同的基本需要。各县(市)区、各单位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本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且统计调查的标准、口径等应与本报表制度一致。报表制式、规格由园林局统一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报表制度的内容
(一)银川市城市(县城)园林绿化进度情况统计表。
1、本报表反映本单位、本辖区本年度的各类城市(县城)园林绿化工程及各项园林绿化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等,为各级园林部门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以及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
2、本报表的统计范围是市辖城区和县城范围内的各类城市园林绿化项目。
3、本报表中填报项目包括:一是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即《2013年园林绿化基本建设项目及花卉工作计划》确定的园林绿化项目。其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规模等项目基本情况为必填指标,必须严格遵循银川市园林局下达的年度计划安排,不得随意变更。二是各县(市)区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三是各县(市)区辖区内的庭院、居住区、苗圃育苗等项目进展情况。
4、填报时,原则上遵循“谁管理,谁统计”,不得重复和遗漏。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填报市本级园林绿化投资计划项目。各县(市)区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填报本级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及辖区内的庭院、居住区、苗圃育苗等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银川市城乡园林绿化投资月报表。
1、本报表反映《2013年园林绿化基本建设项目及花卉工作计划》确定的,由各级财政投资的各类园林绿化项目及相关单位、各县(市)区自行筹措资金安排实施的园林绿化项目。
2、填报时,原则上遵循“谁建设,谁统计”,各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由项目责任单位,按不同施工单位分别填报,以当月实际完成投资为准,工程养护费用及各类取费不应计入项目完成投资,待主体工程完成后,以工程决算数据为准填报。
3、列入银行贷款项目或其他非市本级财政投资的项目需另行注明。
(三)银川市2013年花卉工作情况统计表。
本报表反映《2013年花卉工作计划》确定的露地花卉种植以及盆花、菊花的展摆地点、展摆数量。所有计划种植点、展摆花卉任务及展摆点不允许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需报由市园林局审核同意,否则不予计入任务完成量。
(四)银川市苗圃育苗完成情况统计表。
本报表反映各相关单位或本辖区内各类具有独立法人的各类国有、私营苗圃本年度苗木育苗、留床、出圃情况。市园林局所属国有苗圃以各相关单位填报,各县市区内的国有及私营苗圃由各辖园林(林业)局统计汇总后填报。
(五)城乡园林绿化基本建设项目进展信息。
本报表反映《2012年园林绿化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确定的园林绿化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以文字表述为主,辅以主要工程量说明。
重点及大型建设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报送。同一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责任单位的,以本单位建设内容为限分别报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内容、起止年限、总投资、资金来源)、重点反映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进展情况、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完成工程量及完成投资等)、存在的主要问题、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市园林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乡园林(林业)部门
各县(市)区统计报表按所辖城区、县城和建制镇(乡、农场等)分别上报。
五、填报频率及报送方式
所有城乡园林绿化项目必须明确甄别城乡分类,不得重复填报。报表必须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和内容逐项填报后,以纸质文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具体情况为:
(一)银川市城市(县城)园林绿化进度情况统计表、城乡园林绿化基本建设项目进展信息,自2013年3月28日起,项目建设期内每周四报市园林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联系电话:5035905,邮箱:fzjhzzg@163.com。
(二)银川市城乡园林绿化投资月报表、银川市苗圃育苗完成情况统计表,自3月28日起,项目建设期内,每月18日前报市园林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
(三)银川市2013年花卉摆放情况统计表,自计划任务下达,本单位实施展摆之日起,每期实施更换、新增展摆数量及地点自行上报至市园林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
六、本报表制度中未特指的各项指标,属时点指标的按报告期末数填报,属时期指标的,按报告期累计数及当期完成情况诸期填报。
七、本报表制度自2013年报表期开始起执行,由市园林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