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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7/2013-0317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3-04-03
责任部门:市园林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4-03
名 称: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开展“美丽银川”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开展“美丽银川”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党委:

按照全市开展“美丽银川”志愿服务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园林系统志愿者队伍建设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美丽银川”志愿服务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统一做出的工作部署,既是扩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市民素质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建设“美丽银川”、提升城市影响力的重要抓手,通过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带动和影响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时间、地点、人员

(一)服务时间:自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起,每周五下午15:00—17:00,统一开展两个小时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务地点:亲水大街两侧(贺兰山中路口—上海西路口),沿线路灯62个,指示牌16个。

(三)参加人员: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志愿者服务小队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环境卫生清洁:对责任片区内路面环境、公交站亭、沿街栏杆、标志牌、绿化带、树坑及亮化设施进行清洁,擦净座椅,铲除小广告。

(二)公共设施维护:发现片区内的下水井盖、垃圾箱、栏杆其设施出现损毁的,能自行修复的立即修复,修复不了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跟踪落实修复。

(三)公共秩序维护:在片区内公交站点、红绿灯路口协助管理人员进行文明劝导,保证良好的公共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已把“美丽银川”志愿服务行动纳入督查重点,实行周督查、月通报、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要求基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美丽银川”志愿服务行动,安排专人负责,合理分配时间,按照安排表的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到场开展活动。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注意营造氛围,穿着统一志愿者服装,在责任区内悬挂志愿服务标志牌,并及时向园林局报送活动的信息图片。

(三)注重实效。各单位除认真落实局里统一安排的活动外,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对本单位院落门前及管辖绿地、树木进行精心管护,保持日常管理工作常态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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