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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7/2013-0318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3-06-03
责任部门:市园林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6-03
名 称:银川市林业局关于2012年天保工程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银川市林业局关于2012年天保工程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自治区林业局:

按照《自治区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情况复查的通知》(宁林(造)发〔2013〕95号)的要求,银川市林业局安排各实施单位对2012年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实施情况进行了复查,并安排天保工程实施单位根据各自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天保工程实施情况

(一)森林管护项目。

根据《自治区林业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宁林(计)[2012]273号)文件,自治区林业局下达银川市直2012年森林管护面积为5万亩,投资计划23.8万元。我局按照森林资源的总体布局,共划分九个管护区52个林班161个小班。同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对2012年项目确定的国有公益林范围逐块落实管护单位,明确职责,签定管护合同,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实施管护总面积50000亩,其中银西防护林管理处25320亩、滚钟口管理处1303亩、银川市苗木场1568亩、银川市园林场7589亩、绿化一处5881亩、绿化二处5312亩、宁园1588亩、唐徕公园641亩、西夏公园798亩。

(二)社会保险项目。

通过二期工程实施,保障项目区林业职工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得到落实,银川市参加国有林场社会保障的职工共有439人,其中市园林场272人,市苗木场80人,城市苗圃44人,西干渠苗圃43人。通过项目实施增加林区就业,提高职工收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接近或达到社会平均水平。    

二、工程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天保工程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对2012年天保工程项目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擅自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现象。

(一)森林管护项目

2012年自治区林业局下达我局森林管护项目计划资金23.8万元,实际到位23.8万元,我局按各实施单位的任务将项目资金拨付下去,其中银西防护林管理处12.05万元、绿化二处2.53万元、唐徕公园0.3万元、宁园0.76万元、滚钟口0.62万元、绿化一处2.8万元、园林场3.61万元、苗木场0.75万元、西夏公园0.38万元,用于林木管护及护林员工资费用等。

(二)社会保险项目

我市对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资金采取项目管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行全额划拨。2012年自治区林业局下达社会保险项目资金计划324万元,实际到位324万元,已全额划拨给国有场圃,其中银川市园林场200.7万元、苗木场59万元、绿化一处32.5万元、绿化二处31.8万元,各场圃都积极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金,并逐级落实到个人,解决了职工后顾之忧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天保工程建设的政策和规定,银川市林业局安排局绿化处专门管理全市天保工程建设,并确定专人负责天保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并与自治区林业局签订了天保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涉及天保工程建设的单位严格遵照天保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

(二)加大森林管护力度,积极打造“平安林区”。

在天保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职责同步、奖惩并重”的原则,在局下属五个单位建立了森林管护队,抓好林区巡查管护,有效地保护了现有森林资源的安全。采取专业队伍管护,落实管护责任,切实抓好四个环节,即签定管护任务合同、明确管护责任、狠抓政策业务培训、严格考核奖惩。各单位设立专(兼)职巡山护林员,协助林政案件查处、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确保了林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有效遏制了乱砍滥伐、毁林开荒、乱占林地的行为发生,维护了林区平安,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管护。

(三)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天保工程管理。

严格按照天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责任书的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林业局下达计划,做好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工程建设的“四制”。根据天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天保封育工程及公益林建设逐步实行“四制”,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管理单位同工程主管部门签订天保工程林木管护合同,严把项目要求、双方的责权利以及验收方式、资金结付等都明确到合同中,一切均按照合同的规定及要求规范建设全过程。

(四)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在天保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上,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实行“报账制”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林业财务管理机制,明确了天保工程资金支付结算办法,严格按年度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资金,全年资金使用中,未出现在森林管护费和社会保险补助费项目之间进行调整以及对预算下达的建设内容擅自改变的情况,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天保工程建设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通过国家和地方对职工社保和森林管护的大力支持,围绕保障职工生活和提高森林管护的能力和水平,工程区在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资源质量提升。

银川市直天保工程二期通过森林资源管护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森林蓄积,森林资源质量得到显著提升,维护森林健康,降低森林病虫害、火灾、气候灾害的危害程度,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的不断提升,将构筑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银川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生态效益显著。

天保工程二期的实施,工程区5万亩的有林地将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将在气候调节、涵养水源、固碳释氧、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森林游憩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产生巨大的森林生态效益。

(三)社会效益巨大。

天保工程二期的实施将有效改善民生,有力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一是有效增加职工就业。二是大幅提高职工群众收入。天保工程二期通过提高补助标准,将有效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增加林农收入。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天保二期中央财政除继续对国有林业单位国有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并提高补助标准,将有效提高保障水平。四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森林不仅能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还具有很强的产业功能。充分发挥林区的资源环境优势,大力开展森林旅游和特色产业,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有效途径。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银川市直天保工程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天保项目区森林保护培育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森林抚育、更新改造等森林经营资金匮乏,管护成本逐年加大,阻碍了对天保公益林的补植、抚育等精细化管理。建议加大对市直系统,特别是两家国有林场森林抚育管护、更新改造等森林经营资金的投入,促进两场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二)市直天保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由于各级财政投入没有及时补充,造成道路、防火等设施设备年久失修,医疗、森林管护站点等设施严重缺乏,管护使用的管道和渠道等供水设施严重老化,灌水不利。建议对市直天保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补贴,为天保工程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三)市直辖区内随着近年来林业建设步伐加大,致使造林建设及森林抚育管护等面积增大,林业技术人员缺乏,农民的文化和技术素质不高,建设与管护的技术力量日渐薄弱。建议加大对市直天保工程以及富余职工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切实提高林业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的文化和技术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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