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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7/2014-0197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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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4-08-14 |
责任部门: | 林业局绿化管理科 | 发布日期: | 2014-08-14 |
名 称: | 关于报送在园林绿化建设中影响 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报告 |
市政府办公厅: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现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通知》(银政办明电发[2014]38号)的工作安排,市园林局针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方面涉及的有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其中由本部门可以化解的问题集中给予了解决,有效保障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呈报如下:
一、涉及园林绿化建设问题的化解调处情况
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要以绿化用地的落实为先决条件。今年我市的48个新建项目中有10余项、续建项目中有近10项工程涉及土地征拆、村民非法囤土及非法挡工的纠纷和矛盾。我局经过多次协调市规划局和国土局、各区政府落实征地拆迁情况,竭力与辖区街道办、乡镇村,甚至村民积极沟通商谈,解决村民囤土及挡工的矛盾和纠纷,目前所有项目涉及的土地征拆纠纷和矛盾大部分已调处化解,除二排沟景观绿化工程外,均已进入正常施工阶段,部分工程已完工。
二、关于报请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解决的问题
(一)建设项目用地问题
近年来,土地征拆、村民非法囤土及非法挡工的纠纷和矛盾频繁在城市园林绿化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显现,其根源均为土地征拆过程中的政策落实未到位而引发。对于园林绿化建设而言,相关部门和辖区应在绿化建设项目确定后的一定期限内,以净地方式交付绿化项目建设用地,但多年来,我局始终在项目进场和开工后面临土地征拆、非法囤土及挡工等问题,因此导致很多项目无法按期完成建设,甚至发生项目建设错过种植季节,无端增加建设成本的情况,如近年的城市景观林带、唐六期、绿博园、小微公园、二排沟等大量重点工程项目,严重影响全市其他工作的下一步推进。
(二)全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费按标准足额拨付的问题
现行全市园林绿化养护费定额标准,是依据2008年物价和社平工资水平为基准测算后制定,自2009—2012年间,只按标准拨付了73%的养护资金。2013年,市财政以上述上调10%作为2013年养护费标准执行至今,目前无论是按照人员工资、苗木、材料、水电费等价格的上涨,还是对照周边省区的大中城市标准均普遍偏低,与近5年养护成本大幅上扬所引发的养护管理需求差距甚远,全市各绿地养护单位的养护经费已呈现严重不足的局面,深刻影响到全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绕城生态长廊等大型建设项目争取上级支持的问题
随着全市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的逐步深入,以及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进一步细化调整,全市生态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都将进行细化和落实,绕城生态长廊以及老城区与滨河新区之间的连接线景观绿化等大型项目的建设已近在眼前,此类项目战线长、规模大、子项目多、投资巨大,仅靠市财政一己之力难以按期顺利建成。因此,建议市政府早谋划、早决策,尽早分期安排有关大型项目的分年度建设方案,在保证市本级财政投入的同时,向自治区和国家争取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全市园林绿化体制机制改革配套政策的问题
随着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改革,我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自2009年初全面推行了“以费养事”的管理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随着事业的发展,一些新的困难和矛盾随之产生,如针对资金的问题,机构和人员的问题,单位形制的问题均缺乏相应改革后的配套政策,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逐步走入了瓶颈,也使下列影响和制约城乡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发展的问题日见突出。
1. 园林绿化资金的问题
园林绿化是一项公益性的工作,投资应以政府为主导。但目前,全市一是因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或其他部门项目建设的需要,市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和突击性工作经费无法落实;二是近年来花卉展摆工作经费已突破千万元,但市财政只补贴其中的一部分,缺口非常大;三是三区绿化管护补贴经费至今未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园林体制及其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要求的“移交辖区管理的次干道绿化管护费用按照‘以奖代补’原则,由市财政补贴60%,辖区补贴40%”兑现,造成园林绿化建管资金不足。
2. 机构和人员的问题
一是三区未设置绿化执法监察、林木种苗及湿地管理等机构,无法顺畅衔接自治区、银川市两级相应管理机构和项目工作。二是事业单位用人长期只出不进,每年只能接收部分复转军人,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严重断层,制约行业长远发展。
3. 事业单位体制的问题
园林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在2009年改革后被作为企业管理型的事业单位,即差额事业单位。虽然其具备承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能力,但因为事业单位的名分而无法获得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不能名正言顺的参与工程建设,而市财政所给予的绿化养护经费又远远不能满足绿地精细化管理的需要,随着养护绿地面积的不断增大,矛盾越加显现,导致园林绿地无法细化管理,大量的设施设备无法更新、维修,更不要说绿地精细化管理的长期维护,全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呈现逐年下降的势头。
4. 非在编人员薪酬待遇问题
非在编人员是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过程和园林绿化体制机制改革中衍生的一个职工类别,因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不足的问题而引发,但非在编人员与在编人员的薪酬平等,却成为被改革后的一大难题。针对同工同酬问题,市园林局党委于2012年1月下发了《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工资分配办法》,非在编人员工资分配参照2006年工资改革相关文件,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进行了工资套改,基本上实现了同工同酬。但随后,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了绩效工资制度,由于园林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是所养护绿地的养护经费,在此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非在编人员仍然沿用老的工资分配办法,导致薪酬又出现了差距。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发放的政策性增资只针对在编人员,差额单位的在编人员只按照一定比例拨付,且比例较低,非在编人员不拨付。这些情况,都直接影响了非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影响到职工队伍的稳定,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过程中,也成为基层群众提意见最多、最集中的问题。
鉴于此,特将上述情况报上,请审示。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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