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一)单位职能银川市览山公园于2009年1月成立,隶属于银川市林业局,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主要职能是承担览山公园规划建设、经营开发,文化、体育等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绿化、管护、保洁、治安保卫,经营场所收费,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2015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25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3人),非在编聘用人员25人。年末资产总额1202.41万元。(二)决算编报构成银川市览山公园2015年决算中对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进行了编报。编报收入包括2014年年末结转资金,2015年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编报支出包括2014年结转资金支出,2015年财政补助拨款支出,事业支出及经营支出。
二、览山公园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支出总表
收入由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包括2014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所有的支出按功能分类和支出的经济性质和经济分类,结余资金结转下年。本年收入和支出数与上年相比均有增加,因为本年度新增绿博园部分绿地养护费用,同时绿博园由我单位管理,各项支出费用均比去年有较大增长。
(二)2015年收入决算表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总收入为1797.84万元,比去年增长112.31%,因本年度经费中新增绿博园部分绿地养护费用及绿博园临时托管费用。
(三)2015年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与上年比较增加了117.63%,因本年绿博园暂由我单位管理,故相比去年各项费用支出均大于上年。项目支出主要为2012年览山公园绿化完善工程尾款。
(四)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收入与上年相比较增加86.93%,原因为绿博园部分绿地养护费用的增加。
(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去年有较大增加,因本年绿博园新增部分绿地养护费用。
(六)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因绿博园园区日常管护费用均由览山公园承担。
(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增加,主要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因本年通过政府采购形式购买11辆皮卡车,用于绿博园城市展园,采购金额为91.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9.09万元,本年无公务接待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八)2015年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本单位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97.40万元,为绿博园城市展园采购11辆皮卡车费用。3、本单位2015年国有资产982.94万元,占单位全部资产的100%。 4、本单位实行工资绩效考核,按照银川市人社局制定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根据具体的工作情况,制定详细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绩效工资的20%实行上下浮动,年底经考核民主评议奖励先进。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的实施,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银川市览山公园
2016年9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