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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17P/2025-00020 发布日期:2025-02-28
发布机构: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名 称: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2024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2024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办法〉〈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法办发〔2024〕1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银川市林草和园林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党组会及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会前学法12次,通过不断拓展理论学习广度和深度,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全面加强政策法规导学。创新开展党组会前政策、法规导学,结合实际导学了《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持续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三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公园阵地及“两微一端”宣传宪法、民法典及其他各类法律法规20余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000余份,开展民法典培训1次,通过“12.4”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培训1次,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林草和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党组会议,参与涉法重大事项决策。依法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1件,其中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协办),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1件(协办),银川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1件(主办9件,协办2件)、银川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7件(主办3件,协办4件)。共办理答复“12345”平台、微博平台的投诉2446件。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设立政策法规科,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依法治市、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同时配备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干部职工,确保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并通过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研讨,提升队伍的整体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文书及档案管理规范,影像记录完善,2024年无行政处罚案件。2024年机构改革将林草部门从市自然资源局划转至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从原有15人增加至38人,现正在等待司法局重新发放行政执法证,执法资格合格率100%。

(五)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着眼全市园林绿化管理,紧密对接自治区层面立法工作进展,修订和完善现有的园林绿化管理法规,确保其与上位法相协调,以《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改为重点,推动立法进程,论证出台《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计划2025年制定《银川市林草和园林“十五五”发展规划》《银川市森林草原防火“十五五”规划》《银川市枸杞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法规7条,未来5年制定《银川市荒漠化综合防治规划(2023—2030年)》《银川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16条。

(六)着力优化法治环境

严格执行占地移树相关规定,积极对接并现场勘查社会企业提出的关于水、电、气、暖、管等各类占用绿地事项800余次,办理占地移树事项264件,指导企业缴纳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10644.58万元;高标准验收小区绿化5件;合并简化“占地移树”手续,完成“单位、小区等区域树木修剪”告知承诺案件68件。通过简化手续提升服务效能,得到了企业和居民的广泛认可,为构建和谐宜居的法治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执行出庭应诉制度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诉源治理的工作方式,对7起涉诉案件争取到了庭前化解债务、调解撤诉。化解债务清欠原银川市弘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30余万元;争取市自然资源局将2000余万元资金转至西夏区中级人民法院,待支付给宁夏九月兰山酒庄;与参与绿博园建设的多家施工单位达成调解,支付工程款1800余万元。遗留疑难案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出庭率达到100%;全年无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八)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2024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2020年城乡生态绿化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合同50余份。合法性审查中严格把关,有效规避存在的法律风险,保证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信息公开合法、有效,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九)强化行业执法力度

一是严把产地检疫关。按照林业植物检疫制度,对三区国营苗圃、绿化公司、苗木个体经营户的苗木进行了春秋两轮次产地检疫,检疫累计总面积3.9万亩,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183份,检疫各种苗木7273万株、草花11927万株(墩)。二是严守调运检疫关。对绿化施工现场进行抽样检疫,累计办理植物检疫证书1107份,调运检疫苗木1390.59万株、草花3084万株(墩)。并将检疫证书办理情况定期通过“宁夏公示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公示,做到文明执法、阳光执法。三是严抓行业联合执法。联合行动开展“网盾行动2024”,共出动执法人员1074人次,车辆289台次。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8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21人,收缴非法猎捕野生动物16026只(野生蝎子和野生黄鼠),收缴非法猎具73个。严格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具体安排,联合银川市三区森检部门对322家苗圃、涉木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登记备案。

(十)推进违法占林占草案件整改销号

一是2024年全市共摸排涉林涉草突出问题54个,通过多次召开推进会安排部署,主动深入各县(市)区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林草部门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确保案件及时整改销号。现完成整改问题44个,剩余10个正在按照自治区林草局要求加快整改工作进度,要求各县(市、区)及时报送案件进展。二是2024年10月,我局完成全区林草行业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宁夏志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共计41.5192万元。为今后办理涉林涉草案件、打击违法占林占草行为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对推进我市林草和园林行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示范作用。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一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局党组会听取、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机构改革以后,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部署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已实现本系统法律顾问的全覆盖。二是注重培养法治观念,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强化群众监督机制。重点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法学习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学法的针对性还不足,学习形式单一、内容局限,且运用法治手段和方法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意识不强;宣传手段多局限于拉横幅、贴标语、布置展板等传统方式,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举措相对较少,学法、宣法氛围尚不够浓厚。

(二)林草和园林政策法规需进一步完善

行政工作上虽然有法可依,但是有的政策法规已不适应现在的经济发展,内容过于笼统。改革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银川市共享绿地管理办法》《银川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政策需要重新修订或者出台。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强化

法治队伍的建设需持续加强,自政策法规科设立以来人手配备不够齐全,法治工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培训和学习,法治思想、法治素养、执法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四)督导检查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

在处理涉林、涉草类案件时,系统性和预见性不足,导致问题多发。对县区责任落实的力度仍显不足,被动式整改现象普遍,相关案件的督办力度还有待提升。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发挥法治规范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通过林长制考核、跨部门综合监管、非现场检查等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合同、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核。

(三)发挥法治管理作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修订完善行业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完善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规章框架,不断创新执法思路,完善执法手段,提升执法人员和公众的法律意识,做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当前占林占草案件频发,处理案件被动,需强化排查监管,主动开展对违法占林占草群众、涉林企业的政策解读和以案释法。压实县区责任,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最大限度把诉讼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营造守法用法氛围

一是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打造特色普法阵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落实法治工作人员普法责任;二是制作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扩大普法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城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三是构建信访工作法治化格局,加强源头治理,“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推动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联动法治化,把调解优先工作贯穿始终,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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