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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园林管理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年度自查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2022-11-14 

根据《银川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银公审办〔2022〕8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银川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银公审办〔2022〕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结合2022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进行自查,现就我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园林管理领域行政行为,防止出台限制、排除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坚持从园林管理领域工作实际出发,通过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情况,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助推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现生态园林化的目标。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局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园林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的有效执行,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建立“办理科室起草初审、园林建设科复审”的内部“双审查”机制;同时我局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认识,进一步完善“双审查”流程,建立了银川市园林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规定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提下,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限制、排除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

三、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我局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对科室、局属各单位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在起草过程中办公室把好公文审核关,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未审查的政策措施文件退回文件主办科室;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起草科室出具公平竞争审查书面意见以后交由局建设科进行复审。2022年,我局未新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文件。

四、存量政策措施清理评估情况

我局按照“谁负责、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科室、本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2年,我局未发现违反相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情况。

五、培训宣传

我局积极落实学习宣传工作,并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充分认识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营造良好公平竞争氛围。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或建议

我局就个别科室存在对公平竞争政策解读理解不够深入的问题,下一步切实加大政策培训力度,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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