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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17P/2023-00113 发布日期:2023-09-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名 称: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关于将主干道绿化管护移交银川市直职能部门的建议”的答复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关于将主干道绿化管护移交银川市直职能部门的建议”的答复

马万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主干道绿化管护移交银川市直职能部门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园林管理局承办市园林管理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331日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分管领导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524912提建议的代表进行电话沟通,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意见形成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职能职责分工

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园林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银党办2019〕84号)、《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兴庆区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银兴党办发2019〕49号)相关内容,园林局负责中心城区内的生态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兴庆区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和保护兴庆区城市次干道及次干道以下公共绿地、行道树等绿化工作。双方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绿化管理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园林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与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多次对接后,组织双方人员共同对代表提出的兴庆区拟移交园林局养护绿地逐一现场踏查,对绿地养护现状、灌溉方式、就近水源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对代表提出的109国道、南熏路、上海路、解放东路、大连路、国商南路等位于双方管理交界处或主干道末端的绿地,园林局原则同意接收,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以上绿地面积进行勘测,本次拟接收绿地共计265910平方米,需养护经费177.83万元。

三、下一步计划

我局正在对明年绿地养护面积及经费进行测算,积极与市财政协调,已将本次拟接收的绿地纳入管理范畴争取财政资金,局属事业单位绿化养护管理站就绿地分配开展相关工作,后将提请园林局党组会研究审定。我局将与兴庆区自然资源局保持沟通,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做好苗木补植、杂草清理工作,绿地达到移交条件后,开展交接工作。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20239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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