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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17P/2024-00117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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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
名 称: | 关于报送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公示 |
1.项目名称
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建设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3.项目建设单位
银川市湿地保护中心
4.项目建设地点
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
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地处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和永宁县望远镇境内,东至惠农渠,西至掌政红旗排水沟,南至永宁县中心排水沟,北至银横公路,实施范围面积584.06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湿地保护基础设施、退化湿地修复、科研监测等。
6.项目建设工期及实施方式
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4月至2027年12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及监理等单位。
7.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投资约327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地方预算内投资。
8.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以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为目标,针对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资源现状和生态问题,通过完善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和实施退化湿地修复、科研监测等措施,增强国家重要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科研监测能力,有效保护珍贵的湿地资源,提高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多样性。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次公告的有效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1日。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