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工作
|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17P/2026-00002 | 发布日期: | 2026-01-04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
| 名 称: |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16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宁环督改发〔2022〕1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提出。邮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56号。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