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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5/2021-0002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1-07-02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7-02
名 称:银川市民委(宗教局)关于开展2021年保密法治宣传月“五个一”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民委(宗教局)关于开展2021年保密法治宣传月“五个一”活动的通知


市级各宗教团体、海宝塔寺管理所,机关各科、室: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了弘扬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加强委(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爱党之心、强党之志、为党之责,进一步增强保密法治意识,提升保密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市委保密办安排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于2021年6月份在委(局)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1个月。

二、活动主题

弘扬保密优良传统、增强全民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活动安排

1.组织收看一次保密教育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时收看宁夏广播电视台播放的,反映保密工作与党的事业相生相伴的光辉历程、诠释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深刻内涵的大型文献纪录片《胜利之盾》(共12集)。通过观看纪录片让涉密人员和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党的保密工作历史,增强广大干部的保密意识,严肃保密纪律,筑牢保密防线。

2.开展一次保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开展一次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突出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这个重点,专题学习《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2020年全国窃密泄密案件情况通报》《严防手机应用软件泄密(<保密要情>2021第2期)》等内容,使领导干部带头敬畏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增强保密法治思维能力,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国家秘密。

3.开展一次“光辉历程、保密有我”主题党日活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保密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在党支部中开展“光辉历程、保密有我”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保密法规、窃密泄密情况通报,观看红色保密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片,通过微宣讲、微视频等方式,分享保密故事,畅谈保密感悟,弘扬保密优良传统。利用银川市民族团结微信公众号、委(局)系统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开展保密宣传,着力营造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浓厚氛围。

4.开展一次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按照《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压实机关单位、内设科室、人员三个层级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做到真查实评、立查立改、堵塞漏洞。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建立和完善一套管用、能用、实用的保密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保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5.开展一次保密知识专题测试。开展一次涵盖保密基础知识、保密法律法规等知识点的专题测试,“以考促学”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加强保密知识学习,提高保密安全意识,及时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需要,切实增强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握保密工作政治属性,坚持党管保密原则,把“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尽早谋划、周密安排,精心设计好各项活动。要坚持守正创新,多组织一些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真正见到实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活动结束后,市级各宗教团体,机关各科、室、所于6月30日前报送活动信息简报。所需资料可通过“中国保密在线”网站、“保密观”微信公众号、金城出版社等平台下载整理或购买使用,文献纪录片《胜利之盾》可在国家保密局官方网站收看。



                                         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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