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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1-0125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1-10-28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1-10-28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带头

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带头

 

 

机关各处室,老龄办,双拥办:

现将《银川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1年10月28日

 

主题词:公务员 创先争优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民政局综合处              2011年10月28日印发

银川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

    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实施公务员法单位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为主线,以“创新民政求突破、服务民生促发展”为主题,以创建“为民解困争排头、为民服务创一流”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民政公务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促进民政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群众满意的民政公务员队伍。

二、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实施公务员法单位开展展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要达到的总体要求,民政公务员队伍要坚持从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民政经常性日常工作,使民政事业的发展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机关、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机关效能、加强民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精心组织,推动科学发展。民政全体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眼界和思路,充分运用学习成果,借鉴有益经验,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全体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完成各项任务中当标兵、做表率。

(二)联系实际,构建和谐机关。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全体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通过自身的带头示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树立和谐友爱的新理念,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营造人文关怀的氛围,增强服务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高效、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思想上坦诚相待,工作上协作配合,生活上互帮互助的局面。

(三)务求实效,服务人民群众。民政全体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践行民政工作宗旨,弘扬“孺子牛”精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民生这个核心,把为民解难作为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第一要务,建立健全为民服务的制度和措施,使民政工作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积极参加扶贫帮困、新农村建设、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创新方法,提高机关效能。民政系统全体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要不断改变机关作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降低行政成本,建立并强化完整有效的监督体系,形成有利于推动各项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环境,提高机关效能,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主要内容

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充分发挥公务员模范带头作用、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进与人民群众感情、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树立公正廉洁形象、创造人民满意业绩六个方面。

我局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突出一个主题,活动周期为一年。重点在全面落实六个方面内容的基础上,紧扣每一个阶段主题,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增强活动实效。

第一阶段:思想道德建设年(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

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坚定共产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一是举办或组织公务员参加职业道德主题讲座,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公务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学习英模事迹。教育和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公务员学习革命先烈和英模事迹、民政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争先创优的自觉性和内动力。三是选树典型。通过紧密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把长期以来默默无闻、乐于奉献、勤奋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推广开来,以点带面推进争创活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增强争创活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四是查找差距。认真组织全体公务员对照人民满意公务员的条件认真查找在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工作作风、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对照整改。认真组织全体公务员对照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争创措施。六是争先创优。民政系统全体公务员要把全自治区及全国民政系统公务员的先进典型作为双学对象,并与自治区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量化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标准,争创一流业绩。

第二阶段:素质提升年(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

通过把基层作课堂、把实践作教材、把群众当老师,不断提升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保护群众权益的本领。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提升政治素质。以革命传统、优良传统和理念信念为主要内容,开展以演讲比赛、征文评选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民政系统公务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解决好同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态度问题,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民政“十二五”规划等重点课题,以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为抓手,加大民政系统公务员培训力度,深化岗位练兵活动,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促进民政系统公务员熟悉法规、吃透政策、精通业务。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素质。结合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强化重点岗位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全天候服务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升民政系统公务员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素质。

第三阶段:转变作风年(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

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在民政系统大兴为民务实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搞劳命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一是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建设,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二是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改进管理方式,规范从政行为,努力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三是以人民群众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坚决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不良做法和作风,杜绝和纠正吃拿卡要、冷横硬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风气,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对办事群众热情接待、阳光作业,坚持从身边每件事做起,努力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交待,让人民群众满意在民政。

第四阶段:密切干群关系年(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始终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真正成为人民公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引导民政系统全体公务员立足本职,忠诚履职,恪尽职守,转变作风,勤政为民。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求民政系统每个公务员至少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和民政服务对象之中开展调查研究3次,撰写至少1篇调研报告。坚持倾听群众呼声诉求,采纳合理建议,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多为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二是在民政系统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并将优秀调研报告汇集成册下发。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惠民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低保、临时救助、优抚政策、老龄等社会福利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第五阶段:廉洁从政年(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

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局党委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民政局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带头弘扬正气。民政系统全体公务员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三是健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防患于未然,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四是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措施、方法和内容,创新拓宽服务方式,以良好的行风政风为人民群众服务。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认真搞好这次创先争优活动,民政局成立带头创先争优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保建新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安平为副组长,成员由副局长刘金勇、王维国、汤智勇、张学东、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武树森、双拥办副主任刘战武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维国副局长兼任,成员由文化雷、王洪江、贺新民、张淑萍、李琴、李红梅、董丽敏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安排、信息、总结,监督检查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在活动中,各处室(办)要充分运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把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保证和推动民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行业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创新活动方式,不断总结典型经验,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争创。各处室(办)要紧紧围绕六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和阶段性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一要推行公开承诺制度。要结合公务员岗位和重点工作,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从公布,做出服务承诺,强化服务观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领导点评制度。各处室(办)负责人要定期对本处室(办)公务员在活动中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点评,每季度至少点评一次,实事求是地点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并结合公务员实绩考核,对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和工作作风等进行评价。三要完善群众评议制度,采取调查研究、座谈交流、群众测评、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加大民政服务对象评议民政公务员工作的力度,同时将把评议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奖惩、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重视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民政系统优秀公务员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在争创人民群众满意公务员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要通过宣传栏、板报、标语、信息、微博等形式加大对民政系统公务员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公务员学有目标、赶有榜样,努力在局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为争做人民满意公务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处室(办)要把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构建各处室(办)负责人统一领导,具体负责,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及时掌握活动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坚决杜绝走过场。局领导小组将采取听取汇报、督促检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并对全局公务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求限期整改。要从实际出发,引导履职创先进,引导公务员立足岗位争先进,把活动搞得丰富多彩。同时,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局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确保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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