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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1-0126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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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1-12-02 |
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1-12-02 |
名 称: | 关于同意成立银川众一集团 |
银川众一集团企业战略研究会:
你们《关于筹备银川众一集团企业战略研究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件,同意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现批复如下:
一、你会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后,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本会章程开展活动,遵守党和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及财务管理,要接受银川市民政局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可进行活动。
三、要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批复下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所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银川市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四、你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你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人事管理、财务活动、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和按章程开展活动等要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每年3月1日—5月31日自觉到银川市民政局进行年检,如不年检将按社会团体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希望你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协会的章程,积极开展企业战略研究,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社会团体 成立 批复
抄 送: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
银川市民政局综合处 2011年12月2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