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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3-0135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3-03-15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03-15
名 称:关于科级年轻干部培养对象马英同志培养使用的方案

关于科级年轻干部培养对象马英同志培养使用的方案

 

 

  

市委组织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科级年轻干部培养对象考察及培养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特制定我局科级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培养使用方案。

一、培养原则

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在做好对近期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同时,做好中、远期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2、因人制宜、学有所用的原则。根据干部本人的经历、知识结构和培养方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材施教,增强培养的针对性。

3、降低成本、注重实效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避免重复培养和盲目培养,追求培养质量,注重培养实效。

二、培养对象及期限

1、培养对象:局低保中心干部马英同志。

2、培养期限:重点培养一年。

三、培养途径

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外派学习相结合的培养途径,提高培养质量。

1、理论培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一方面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学党章守纪律等政治理论知识及法律法规、经济、社会等各为主要内容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学分制要求完成理论考试。另一方面,开展与本职岗位所需技能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促使他们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2、实践锻炼。为使年轻干部培养对象积累基层经验,丰富工作阅历,增长才干,提高综合素质,采取在局属事业单位任职或挂职锻炼的方式进行培养,使培养对象进一步开阔视野,更加全面熟悉民政政策、掌握民政业务。

3、外派学习。有针对性地对年轻干部培养对象进行短期专项培训,或与其它机关单位联系,对年轻干部培养对象采取工作交流的方式,促使他们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从而更快、更健康地成长。

四、培养使用目标

培养对象培养锻炼期满后,我局将按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优先提拔使用。

五、保障措施

1、实行帮带制度。实行2个“1+1联系制度。一是指定一名基层领导,做好培养对象民政工作业务上的指导。二是根据工作岗位相近原则,由分管领导兼联系领导,每年由联系领导找年轻干部培养对象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2、建立成长档案制度。建立年轻干部培养对象的成长档案,统一纳入人才管理,内容包括干部简要情况、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民主推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3315    

 

 

 

                                                   

银川市民政局综合处             2013年3月15印发

共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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