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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3-0142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3-09-05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09-05
名 称:关于印发《市民政局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民政局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银川建设工作的意见》(银党发【201350号)精神,切实做好平安银川建设工作,现将《银川市民政局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民政局

201395

 

 

银川市民政局平安银川建设

责 任 分 工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银川建设工作的意见》(银党发【20135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银川建设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成立平安银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尤峰,副组长:苏龙、刘金勇、张学东、吴爱玲、汤智勇,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科室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组成,综合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将平安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二)定期分析研究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定期召开研究平安建设和维稳工作会议,查情况,查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推进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一)组织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市局与基层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不发生责任事故。

(责任单位:综合处)

(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高干部职工消防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专项整治活动,抓好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事故零发生。

(责任单位: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三、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责,推进平安建设

(一)要坚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各处室 基层各单位)

(二)深化应急处置机制建设。要建立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高效顺畅的应急管理指挥处置机制,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隐患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制定完善实战实用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和抗风险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能够依法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控制局势、平息事态。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处)

(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维稳工作,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预防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防止矛盾激化。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处)

(四)健全完善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要认真落实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人群教育、帮扶、矫治、救助、管理措施,健全完善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要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重点培育、支持特殊人群安置帮教基地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处)

(五)大力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工作。要把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创建平安、促进和谐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加快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综治信访维稳组织全覆盖。要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提高基层综合服务水平。要强化社区居委会基本单元作用,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管理、服务的原则,探索实行一社一居、一社多居的模式,完善城乡多元化治理机制。要配强网格服务管理力量,提高城乡社区服务群众、解决诉求、化解矛盾的能力。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建立协同共治格局。要坚持依靠群众壮大平安建设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发展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打牢平安建设的群众根基。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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