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4-0073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4-03-31 |
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4-03-31 |
名 称: | 关于同意成立银川市足部和保健按摩行业协会的批复 |
银川市足部和保健按摩行业协会:
你们《关于成立银川市足部和保健按摩行业协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件,同意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现批复如下:
一、你会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后,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本会章程开展活动,遵守党和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及财务管理,要接受银川市民政局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要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批复下达之日起三个月内,要将所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银川市民政局备案。
四、你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人事管理、财务活动、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和按章程开展活动等要接受银川市民政局的指导、监督。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每年3月1日—5月31日自觉到银川市民政局进行年检,如不年检将社会团体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复。
银川市民政局
银川市民政局 2014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