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8/2014-0074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4-04-04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4-04-04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推进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现将《银川市民政局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民政局

                                2014325

 

 

 

 

 

银川市民政局落实平安建设

工作责任分工推进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和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银川建设工作的意见》(银党发〔201350号)精神,现将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分工中涉及民政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结合民政工作职责,提出如下推进方案。

一、平安建设责任分工及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理清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权限和职责、规范村民自治内容和自治程序,健全农村治理结构。

具体措施:

1、完善自治制度,深化村民自治。认真落实《村委会组织法》,选齐配强村委会班子。加大对村委会成员的培训,提高综合履职能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民主议政日”、民主评议等村民自治制度,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基层民主治理;加大对《村规民约》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自我约束并自觉遵守,逐步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2、规范村务公开,抓好民主管理。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鼓励县区申报自治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加大村务公开督导力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领导:张学东

 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完成时限:2014年至2017

(二)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1、以有利于居民自治、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为原则,设立和加强居民委员会,理清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公益性社会组织、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功能定位和关系,剥离居民委员会承担的应由政府负责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明确居民委员会自治内容,依法保障居民自治。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社区公共服务。(完成时限:2014年至2017年)

2、在城市街道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根据社区具体情况和网格员所能负担的工作量设定网格,探索对网格员的有效管理机制,明确网格员聘用程序、职责任务、报酬待遇、考核奖惩办法,2014年底城市街道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下基层干部、包点干部、志愿者等力量,协助网格员开展工作。(完成时限:2014)

3、探索利用微信或现有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强网格员和“下基层”人员的工作交流,强化工作监督。(完成时限:2014年至2017)

4、推进人口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2016年底全面建成市、县(市)区、城市街道统一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大向农村乡镇推进的力度,实现高效为民服务和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反馈等的信息化。(完成时限:2016年)

具体措施:

1、深入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照“银川市信息网”建设总体部署,配套落实社区网格员队伍组建。城市社区按照每300-500户为一个网格区域科学划分网格,实行“一格一员”进行配备;指导各县(市)区按照网格人员配备规定确定需选聘社区网格员人数,制定选聘方案,进行统一选聘;完善社区网格员工作职责,在做好网格区域内日常工作的同时,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原则,负责网格内各类动态信息更新、组织开展民生服务、宣传政策法规、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治安巡逻、排查防火隐患、巡查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工作;落实社区网格员的待遇。原社区基干担任社区网格员的,待遇按照原体制运行,市民服务站站长兼任社区网格员的,可在社区网格员基础生活补贴的基础上上浮20%,新招聘的社区网格员,参照原社区基干待遇每月2000元给予生活补贴,一并进行自然增长,所需经费三区按照市、区财政各承担50%,两县一市各自承担;加强社区网格员的教育培训。

2、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继续在兴庆区进行社区“选聘分离”治理模式试点。建成新型居委会自治模式。将原有社区工作者直接转任社区网格员,由政府聘用从事公共服务及政府行政事务;居委会另行选举设置。完全剥离居委会行政职能,使居委会充分实现自治;设立街道市民服务站。承办区域内自助互助服务及公共服务项目,如为老服务、青少年服务、文体活动服务类等内容,最大限度提供便民服务。

3、加强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建设,通过项目化运作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社区服务特色品牌项目建设活动。以“自治互助”为主题,挖掘和培育一批邻里互助、关爱帮扶、志愿服务等各具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项目,激发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原动力,将社区服务向精细化、人性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推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自治能力,进一步构建“和谐社区”。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领导:张学东

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三)发挥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作用

在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中开展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规范评价主体、标准、程序和结果运用,促进各类组织履行社会责任。

工作措施:

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试点工作在银川市部分社会组织开展。在自治区社会组织工委、自治区民政厅的指导下,由市民政局牵头,市综治办、市属各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和三区两县一市民政局配合完成。

1、根据社会组织实际,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社会组织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修改完善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等。

2、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加大对试点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动员和宣传力度。

3、试点的社会组织对照印发的评价标准,进行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表现自我评价。

4、试点的社会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和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相关资料。

5、评价专家组根据实地考评资料和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做出最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具体分“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3个等次。 获得“四星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可以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领导:张学东

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完成时限:每年度

二、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处室要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夯实政治责任,主动履职。要根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按照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按质按时完成平安建设工作。

多措并举,抓好工作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市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下农村进社区)送政策活动。重点宣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政策。通过开展“送、察、学、帮、带”等为主要内容的“下基层”联系点活动,深入基层送政策、察民情,虚心学习群众工作经验,帮助开展工作,征求社情民意,研究平安建设新形势、新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局机关各牵头科室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时间、按进度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责任科室要紧扣平安建设工作信息主题报市综治办,每季度不少于4篇。局监察室将严格按照推进方案的规定的任务、时限等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对督查发现不主动作为、不积极配合和被动应付、敷衍了事等影响平安建设的现象,将严格按程序问责、追责,确保由我局牵头承办和配合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取得收效。

三是积极主动,认真做好配合工作。对平安建设工作任务中需要配合开展的工作,我局将积极主动按照牵头或责任部门制定的推进方案要求,认真上报配合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相关基础数据等,确保所配合开展的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银川市民政局                       201444日印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