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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4-0078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4-10-17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4-10-17
名 称:关于同意成立银川市小微企业商会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银川市小微企业商会的批复


银川市小微企业商会:
      你们《关于成立银川市小微企业商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件,同意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一、你会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后,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本会章程开展活动,遵守党和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二、你会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应将会议内容和有关事项报银川市民政局备案,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三、你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批复下达之日起三个月内,要将所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银川市民政局备案。 
      四、你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银川市工商联,你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人事管理、财务活动、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和按章程开展活动等要接受银川市工商联的指导、监督。
此复。

      银川市民政局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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