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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5-0009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5-07-02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7-02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殡葬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服务,提高殡葬管理与服务能力,打造我市阳光殡葬,惠民殡葬品牌。根据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工作安排,我市将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银川市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部署安排,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银川市民政局

  2015年7月2日

银川市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提升殡葬服务,强化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殡葬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增强殡葬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有关工作安排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民办〔2015〕39号)精神,银川市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把握原则、明确目标

  以维护群众利益,规范殡葬市场,纠正不正之风,树立廉洁意识,健全防控机制为工作目标。坚持依法整治、全面整治,做到有问必查,有错必究。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殡葬管理服务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银川市民政局决定成立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尤 峰 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金勇 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张卫东 银川市殡葬管理所所长

  高新平 银川市殡仪馆馆长

  马中海 银川市回民殡仪馆馆长

  张玉宝 银川市榆树沟公墓管理所所长

  罗永林 银川市八里桥革命烈士公墓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银川市殡葬管理所,张卫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整肃行业不正之风、强化殡葬系统自身建设

  市、县(区)民政局要指导所属及管理的殡葬管理服务单位,严格对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要求,全面进行自查摸底,梳理殡葬管理中的问题风险点,并重点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找殡葬管理漏洞,切实纠正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市场规则及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健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转变殡葬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打造殡葬系统廉洁从业新常态。

  (二)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全市各级民政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排查为民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服务乱收费、丧葬用品质次价高、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和推行阳光透明服务为重点,对殡葬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认真排查工作运行中的漏洞隐患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好处。

  (三)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秩序、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对发现的问题,要直面问题追根溯源,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采取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风险隐患防控管理流程,明确殡葬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并在殡葬管理事业单位积极探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防控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具体措施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严格对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要求,全面进行自查摸底,并结合近年来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认真查找自身差距,形成问题清单,确定工作重点,制定整改方案,并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 聚焦殡葬行业突出问题。市、县(区)民政局及殡葬服务单位要通过此次整治活动,重点查找和整顿突出问题:1、墓价虚高,折扣幅度大;部分经营性公墓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报价和最终成交价差距过大的问题,降低了行业的诚信力。2、殡葬服务中介、阴阳等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殡葬服务中介、阴阳等第三方殡葬服务人员在为群众提供殡葬服务过程中,为获取高额墓地销售提成,误导、蒙骗消费者现象屡屡发生,不仅增加了公墓经营单位的经营成本,更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增加了群众殡葬支出负担。3、低价位(公益性)墓区要进一步合理规划。目前我市各公墓均设有低价位墓区或墓型,虽能够满足困难群众的丧葬需求,但该类墓区大部分建在园区内较为偏僻的地段,使群众在选择该类墓地时产生一定的心理落差。下一步应将低价位公益性墓区转向绿化多的地区,位置好的地区上建设。4、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殡葬民俗与迷信的区别,大力泓扬和发展健康的民俗,摒弃封建迷信对殡葬行业的渗透。5、生态殡葬宣传应进一步加强;各级民政部门、殡葬管理部门以及由民政部门直管的殡葬服务事业单位对生态殡葬的宣传力度尚有不足,近年来参与生态安葬的群众虽有所增加,但距离全社会共同接受、积极参与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三)严查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殡葬管理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全面核查本地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情况,重点核查是否严格区分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项目,选择性服务项目是否全部经有关部门核准立项,是否严格执行地方定价管理规定,是否实行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捆绑强制消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对专项整治过程中群众反映集中或媒体曝光的服务收费方面的问题,银川市民政局将直接督办,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向自治区民政厅报告有关情况。

  (四)加强事业单位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要对所属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监管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是否对采购、销售、财务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是否采取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考核,是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

  (五)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要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专项整治活动举报热线,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应。要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形式,开展殡葬服务管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将专项整治的对照检查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的评价结果纳入整改、总结和对比考核范围。要充分整合各类社会监督资源,组建殡葬行风监督队伍,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和日常殡葬管理服务的监督,并适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

  1.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要求、方法、步骤和措施。

  2.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加强殡葬行业系统内部宣传,提高对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启动专项整治活动。

  3.对本阶段进行总结,上报进展情况及成效。

  (二)对照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

  1.殡葬管理服务单位拓宽自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全面梳理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

  2.组织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开展满意度评价活动,并对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整治重点任务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全面开展对照检查工作。

  3.对本阶段进行总结,上报进展情况及成效。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下旬至8月底)。

  1.民政部门对所属及管理的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举报线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过去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民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全面建立问题清单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3.民政部门要定期通报专项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向当地政府反馈;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向有关部门移交。

  4.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整改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5.对本阶段进行总结,上报进展情况及成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初至9月底)。

  1.各单位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下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的意见和措施。

  2.民政部门验收整改情况,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对未完成任务的,明确提出二次整改要求。

  3.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地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研究制定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

  4.对本阶段进行总结,上报进展情况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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